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
“保荐机构”)作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触媒”、“上市
公司”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触媒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 年 1 月 5 日出具《关于同意中触媒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号),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50,000股,并于2022年2月1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
流通股139,426,818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9.1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和战略配售限售股,
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其中战略配售股份数
量为4,2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9%,股东数量为1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
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1,431,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6%,股东数量为
本的14.56%,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2月1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
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杨志龙、魏永增、珠海力合进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杨伟平、北京信合嘉汇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绍兴上虞易丰一期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楼艳青、大连哥邦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刘晓黎、李康杰、王俊懿、王现争、太海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杰、
盘锦顺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兵、南通木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发特、韩美
玲、李德军的股份限售安排及承诺:
“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二、在本单位/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单位/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如果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单位/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二)曹弘的股份限售安排及承诺:
“一、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15万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二)自本人取得魏永增转让的发行人24.5万股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三)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安排及承诺:
申万宏源中触媒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
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
满后,申万宏源中触媒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对获配
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价格41.90元/股。王婧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12个月锁定
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股票锁定期延长至2023年8月16日;桂菊明持有的
定期延长至2023年8月16日。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
遵守相应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215,2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
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1,431,132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16日。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剩余限
本次上市流
持有限售股数 股占公司 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通数量
量(股) 总股本比 量
(股)
例 (股)
申万宏源中触媒员工参与科创板战
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珠海力合进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北京信合嘉汇投资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
深圳水木易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连哥邦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注1:上表中股东名称如有与《上市公告书》不一致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中登记的名称为准。
注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 本次上市流通
限售股类型 限售期
号 股数量(股)
合计 25,646,332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触媒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
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触媒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触媒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