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3-006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宇通重工”)于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以下简称“摘要”)
,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补充内容如下:
摘要之“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
“七、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的计算基础
(一)本次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9.17 元/股。
(二)计算基础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收购人按照本办法
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
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
价格。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
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该
种股票前 6 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
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 6 个月取得公司股
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
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宇通重工股
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9.17 元/股。因此,以 9.17
元/股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符合法定要求。”
补充为:
“七、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的计算基础
(一)本次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9.17 元/股。
(二)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
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日,下同)前 30 个交易日,宇通重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
平均值为 9.17 元/股。
购人不存在直接买卖宇通重工股票的情形。
股东通泰志合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要约收购系
收购人履行通泰合智股权转让将触发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通泰合智《公司章程》第十九条规定,公司股东丧失章程规定
的股东资格的,应主动放弃其股东表决权,并向符合资格的股东转
让其全部股权,转让价格为原始出资额。通泰志合、通泰人合系列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
永久放弃其对合伙企业的收益权。因此,通泰合智对通泰志合、通
泰人合系列有限合伙企业仅享有重要事务决策权,不享有收益分
配权。
通泰合智的注册资本总额为 200 万元,转让价格以拟转让股
权对应的注册资本额作为定价依据,游明设先生拟向汤玉祥先生
转让的股权比例为 6.00%,前述定价依据符合《公司章程》及《合
伙协议》规定。因通泰合智不享有宇通重工的收益分配权,其转让
价格并不代表其控制的宇通重工股份价值。本次转让通泰合智
接影响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价格。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以 9.17 元/股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
价格,
该要约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
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也不低于要约收购
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
格的算术平均值。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宇通重工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涉
及的上述内容同步调整。
除上述补充外,原《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宇通重工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没
有变化。补充后的内容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发布的《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摘要(修订稿)》
、《宇通重工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
稿)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