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以下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
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包括外籍员工)。不包
括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
就。
四、除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外,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92 元/股。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