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科科技: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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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58 号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2 月 4 日以现场送达的形式向
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元梧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
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予条件的 2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6.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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