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58 号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2 月 4 日
以现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辉阳召集和
主持,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公告》。
公司董事王志军、郭水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
合条件的 240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66.2 万股,授予价格为 17.92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公司董事王志军、郭水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等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有效,在上述期
限及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