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
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纳里健康股权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公平、公正,交易各方同股同价换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执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本次
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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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宝敬 王蔚松 冯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