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
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卫宁健康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一、关于以纳里健康股权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板块的长远发展。交易事项遵
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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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宝敬 王蔚松 冯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