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
长俞磊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票 3 票)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600616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和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 3.76 元/股调整为 3.70 元/股;对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 6.63 元/股调整为 6.57 元/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张美蓉女士、居济民先生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董事张照前先生系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
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票 1 票)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和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
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符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6 人,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 人,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72,000 股。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张照前先生系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
关联董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票 3 票)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公
司将按照《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 279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2,955,2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张美蓉女士、居济民先生、张照前先生系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票 3 票)
鉴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3 名激励对象、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中的 21 名激励对象均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张美蓉女士、居济民先生系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董事张照前先生系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将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
具体安排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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