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银行: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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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4
转债代码:128034      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
                  及致歉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
财务总监常惠娟女士的女儿周明颐女士于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3 日
期间,因误操作导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
  周明颐女士于 2023 年 2 月 1 日买入公司股票 100 股,成交价格 4.23 元/股,
成交金额 423 元,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因其误操作卖出公司股票 100 股,成交价
格 4.15 元/股,成交金额 415 元,导致构成短线交易。 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
益按“构成短线交易股份数量×(卖出均价-买入均价)”计算为-8 元,交易后
周明颐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误操作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交易情况不知情,亦未告知亲属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短线
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
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周明颐女士本次
短线交易未获得收益,不存在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
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
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作人员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规范操作,杜绝
违规交易情况再次发生,公司也将认真及时履行相关人员增减持公司股票的信息
披露义务。
  三、对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致歉声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常惠娟女士及其女儿周明颐女士就本次违规买卖 公司股
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对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对
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并承诺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杜绝
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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