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2023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
年2月2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
监事3人。监事张慧女士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日丰转债”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日
丰转债”于2021年9月27日进入转股期,公司股票自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2
月7日二十一个交易日内存在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0.43元/股)的130%(13.559元/股),已触发《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
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同
意公司行使可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
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日丰转债”。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律师事务所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日
丰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提前赎回“日丰转债”的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日
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