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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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张正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基于产业链延伸布局
考虑,通过积极探索战略合作、对外投资等模式,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光伏产业的
战略布局,推动公司战略转型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投
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 2023 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日常资
金正常周转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原审批不超过 3 亿元现金管理
额度增加至不超过 5 亿元现金管理额度。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
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光伏管理团队及核
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
 》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登载于 2023 年 2 月 7 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
况,能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
划规范运行,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
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登载于 2023 年 2 月 7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
的说明。
  三、 备查文件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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