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 188 号苏州清越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VIP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60,003,173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东大会;
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60,003,17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60,003,17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订重大采购合 0,853 00
同的议案》
分超募资金永 0,853 00
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吴迪、施沛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所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