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是基于公司定位及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
者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
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邓远军 兰 霞 吴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