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资源: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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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98     证券简称:优彩 资源         公告编号:2023-015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彩资源”或“公司”)于2023年
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近日,公司及子公司
江苏恒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泽科技”)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了正式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优彩环保资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7号)
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6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600.00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830,915.10元
(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169,084.90元。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20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94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子公司恒泽科技开设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恒泽科技与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3年2月3日,子公司恒泽科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
 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              项目
          宁波银行股份                                        年产8万吨功能
江苏恒泽复合材
          有限公司上海   70150122000365651   410,000,000.00   性复合型特种纤
料科技有限公司
           杨浦支行                                          维技改项目
          宁波银行股份                                        废旧纺织品综合
江苏恒泽复合材
          有限公司上海   70150122000362495    40,000,000.00   利用8万吨/年(二
料科技有限公司
           杨浦支行                                           期)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江苏恒泽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
 仅用于甲方_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
 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
 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慧、章希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
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
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
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
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
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
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
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
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十、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年产8万吨功能性复合型特种纤维技改项
目);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8万吨/年(二期)项
目)。
  特此公告。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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