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鲁商发展”)
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山东鲁健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健产业”)、山东
鲁商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商健康”)拟向山东省城乡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城发集团”)出售持有的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鲁商置业”)100%股权、山东鲁商新城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山
东鲁商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发展”)100%股权、菏泽鲁商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置业”)100%股权、临沂鲁商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临沂地产”)100%股权、临沂鲁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置业”)51%
股权、临沂鲁商发展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置业”)44.1%股权、临
沂鲁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发展”)32%股权以及上市公司对上述
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全部债权,山东城发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修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2 修订)》、
《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
方及其有关人员在股票交易自查期间的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核查范围和自查期间
(一)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核查范围包括:
(二)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鲁商发展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披
露提示性公告(2022 年 11 月 16 日)前 6 个月至《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日期间。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
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并结合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人员的访谈情况,在自查期
间内,除自然人马淑瑜、武春生、衣晓娟、任刚、井晓娜、张娅、孟大珂、罗天
姿、刘秀菊、李伟恒、李勇、王洪运、刘颖、徐开源、朱永成、杨贯宇、戴莹及
法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存在买卖鲁商发展股
票的情况外,其余自查主体不存在交易鲁商发展股票的情形。
(一)自然人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
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数量
姓名 职务或身份 交易日期 交易类型
(股)
马淑瑜 山东城发集团监事 2022-11-02 2,700 卖出
鲁商置业董事兼总经理、 2022-09-07 66,667 行权
武春生
鲁商健康执行董事 2022-11-18 60,000 卖出
衣晓娟 武春生之配偶 2022-11-23 3,000 买入
任 刚 鲁商健康总经理 2022-12-01
井晓娜 任刚之配偶
张 娅 菏泽置业监事、鲁健产业监事
孟大珂 鲁健产业财务负责人
罗天姿 鲁商置业监事
刘秀菊 创新发展监事董林之母亲 2022-07-11 4,400 买入
临沂地产监事、临沂金置业监
李伟恒 2022-11-22 7,300 买入
事
李 勇 临沂置业董事 2022-09-26 1,100 卖出
王洪运 临沂置业董事 2022-09-22 5,800 买入
刘 颖 临沂置业监事
徐开源 临沂金置业董事
朱永成 临沂发展董事
杨贯宇 临沂发展监事 2022-11-21 14,700 买入
中金公司下属公司员工 2022-11-15 800 买入
戴 莹
孔京京之母亲 2022-11-21 800 卖出
告等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人员进行的访谈,经自查,在本次交易进程中不
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
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不
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动系因所持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行权行为导致,上市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发
布《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编号:临 2022-034)。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与确认函》,并接受相关中介机
构的访谈。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1)马淑瑜
马淑瑜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在本人不知悉内幕信息的情
况下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
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
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
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
法律责任。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及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2)武春生及衣晓娟
武春生就其及配偶衣晓娟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
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所
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
并未向衣晓娟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
鲁商发展股票的指示。衣晓娟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其依据二级
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交易鲁商发展股票的情况。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衣晓娟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武
春生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
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
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所得
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3)任刚及井晓娜
任刚就其及配偶井晓娜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在本人根据二级市场走势、
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
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
并未向井晓娜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
鲁商发展股票的指示。井晓娜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其依据二级
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交易鲁商发展股票的情况。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井晓娜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任
刚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
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
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
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所得收
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4)张娅
张娅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
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所
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5)孟大珂
孟大珂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在本人根据二级市场走势、
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
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6)罗天姿
罗天姿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在本人不知悉内幕信息的情
况下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
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
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
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
法律责任。”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
人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7)刘秀菊
刘秀菊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董
林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内
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
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
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所得收
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董林就其母亲刘秀菊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
务,并未向刘秀菊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
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指示。刘秀菊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其依据
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鲁商发展股票的情况。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8)李伟恒
李伟恒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在本人根据二级市场走势、
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
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9)李勇
李勇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在本人不知悉内幕信息的情
况下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
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
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
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
法律责任。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10)王洪运
王洪运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在本人不知悉内幕信息的情
况下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
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
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
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
法律责任。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11)刘颖
刘颖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在本人不知悉内幕信息的情
况下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
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
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
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
法律责任。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12)徐开源
徐开源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在本人不知悉内幕信息的情
况下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
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
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
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
法律责任。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13)朱永成
朱永成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
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所
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14)杨贯宇
杨贯宇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在本人不知悉内幕信息的情
况下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
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
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
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
法律责任。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15)戴莹
戴莹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亦未自孔
京京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
内幕信息。本人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走势、公开
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交易的情形。如本人在核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所得
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孔京京就其母亲戴莹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说明和承诺如下:
“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保密义
务,并未向戴莹透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
卖鲁商发展股票的指示。戴莹在二级市场交易鲁商发展股票之行为系其依据二级
市场走势、公开市场信息、个人独立判断作出的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交易鲁商发展股票的情况。
本人对该说明与确认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
保证该说明与确认函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二)中金公司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情况
中金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在自查期间持有或买卖鲁
商发展股票的情况如下:
(1)中金公司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
股份变动情况(股) 交易情况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2)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账户
股份变动情况(股) 交易情况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3)中金公司融资融券专户账户
股份变动情况(股) 交易情况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对于中金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中金公司说明和承诺如
下:“本公司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
隔离制度,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立性。本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
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
面的独立隔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
益冲突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资产管理业务账
户、融资融券专户账户买卖鲁商发展股票是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
属于其日常市场化行为。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承诺:在本次拟实施的重大资产
重组过程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违规买卖鲁商发
展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拟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之未公开信息违规披
露给第三方”。
三、自查结论
经核查,上市公司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
及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说明及承诺,并结合中介机构对相关人员的访谈情况等
资料,在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文件真实、准确的前提
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
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除上述情况外,
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鲁商发展股票的情
况。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