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铝业: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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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3-005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 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控股股东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饶城投”)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被动增至超过30%。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出要约的相关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
年12月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3年2月1日完成了上述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
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饶城投持有公司股份296,329,179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
化,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9.99%被动增加至31.57%,
上饶城投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上饶城投     296,329,179   29.99%   296,329,179    31.57%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改变,控股股东仍
为上饶城投,实际控制人仍为上饶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二)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
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据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上饶城投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饶城投已编制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积极跟进后续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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