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0 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BIWANG JACK
JIANG(江必旺)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纳
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7,000.00 万元(含本
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4,000.00 万元(含本
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7,0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额
浙江纳微年产 600 吨生物层析介质和
合计 79,470.00 67,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
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
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4,0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额
浙江纳微年产 600 吨生物层析介质和
合计 76,470.00 64,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
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
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苏州纳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
稿)》。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苏州纳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
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
(四)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编
制的《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
的《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