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即2022年7月10日至2023年1月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象”)。
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除下列24名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
体情况如下:
序 姓名 类别 交易期间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号 (股) (股)
的其他人员
的其他人员 月15日
的其他人员 月25日
的其他人员 5日
的其他人员 月11日
的其他人员 26日
的其他人员 25日
的其他人员 27日
的其他人员 月17日
的其他人员 6日
的其他人员 月14日
的其他人员 月4日
的其他人员 日
的其他人员 11日
的其他人员 24日
的其他人员 20日
的其他人员 25日
的其他人员 3日
的其他人员 9日
的其他人员 月26日
的其他人员 月6日
的其他人员
的其他人员 18日
注 : 钟 波 先 生 上 述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已 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详见《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承诺,其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时,未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
体内容及时点安排,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均发生于知悉内幕信息之前,
系其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并不知悉任何与本次股权激
励有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该等交易资金均源于个
人自有资金。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
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限定
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
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
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