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3-006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
部大厦 12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56,051,408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
权数量为: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9.0128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0.69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6,051,40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82,8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数 (%) 数 (%)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章玉婷、蹇福阳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一)《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