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11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向全
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2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的通
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须地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
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审核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及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认为公司层
面 2021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合规、真实,根
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
的 425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符合条件的 425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股票期权行权
期按照相关规定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 629.8125 万份,行权价格
为 12.91 元/股。公司对 42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