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3)。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的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的基本情
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
派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豪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泽斌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同时委派唐卫强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鉴于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豪工作调整,现指派注册会计师
肖琳接替刘文豪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项目合伙人为肖琳,签字注册会计
师为肖琳、王泽斌。
由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人员调整,且未及时与公司沟通,使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中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唐
卫强,为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请公司变更前述公告中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
变更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王景波。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琳,2013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7 家
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景波,1998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3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19 年 9 月开始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变更后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琳、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景波最
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
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变更后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琳、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景波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不会对公司
四、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
目质量复核人员、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的函》。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