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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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2月15日召
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2月10日,有关会议事项详
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交的《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2023年2月
  (二)临时提案具体内容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刘连军先生提交的《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刘连军先生书面提请公司董事
会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临 时 提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2 月 3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刘连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5,473,275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69%。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
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1月1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现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年2月15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上午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方式。
   (1)截至2023年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有效期的议案》;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
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议案1内容详见2023年1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议案2、3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
       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证明、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
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2月13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
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红墙股份证券部,邮编:516127,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752-6113901。
  会议联系人:王增成           联系电话:0752-6113907
  传真号码:0752-6113901   电子邮箱:public@redwall.com.cn
费用自理。
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四、备查文件
议决议;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红墙投票”。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四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
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
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
      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
      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    √
      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
  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应填写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为2023年   月   日,本次受托期限至2023年2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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