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03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独立董事王华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华鹏先生申请辞去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职务,辞职后王华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董事会同意提名姜登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姜登
峰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姜登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在本次提
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并取
得科创板培训记录证明。其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姜登峰先生,196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法学博士。2002
年至今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登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姜登峰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