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3-003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
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
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 5 日颁布
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 号)、《公司
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关修订。综上,监事会同意此次章程
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
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且公司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
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
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
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5)。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