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04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
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46 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2-1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 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的最低价为 7.7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5,911,371.6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