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戎美股份(301088.SZ)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超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赖天行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赖天行、郝世佼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即上市之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 月 1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
录、签到表、公告等;
(2)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文件;
(3)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与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
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备、合规
√
效执行
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 √
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发生变
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化)
信息披露义务
√
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部门任职人员资料、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
计部门出具的历次内部审计报告;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对外投资交易记录;
(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
(5)与内审部门人员、财务部人员、董事会秘书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
√
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此为中小
板适用规则,
本公司于创业
板上市,此项
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不适用。另外
(如适用)
公司已建立内
审制度并设立
内审部门)
√
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
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
次审计(如适用)
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
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如适用)
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如适用)
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
录、签到表等;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
(3)与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
否一致
√
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重大事项
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
制度的相关规定
√
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定,取得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2)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
录、签到表等;
(3)取得并查阅了公司征信报告;
(4)与财务人员沟通,询问公司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及审议对外担保的内部流程等。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
制度
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情形
√(本核查期间
内公司不存在
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对外担保)
√(本核查期
间内公司不存
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在对外担保)
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间内公司不存
序和披露义务 在对外担保)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
(2)查阅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决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等;
(3)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抽查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
(4)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方向及合
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5)实地前往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所在银行打印对账单,与企业前期提供的银行对账单进
行比对,了解募集资金的用途。
√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执行
√
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
√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
点等情形
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
风险投资
√(募集资金使
用与已披露情况
一致;受新冠疫
情影响,募投项
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
目中设计研发中
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心建设项目、展
示中心建设项目
尚未投入)
√
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查阅公司披露的季报、半年报资料,了解业绩波动情况;
(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季报、半年报资料,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
(3)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所可能面临的风险
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
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做出的承诺函;
(2)查阅公司半年报、季报、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3)询问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
诺的履行情况;取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变动的说明文件。
√
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等文件;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
(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并如实披露
√(本核查期
规,并如实披露 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形)
√
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大变化或者风险
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 不存在整改问
以整改 题)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保荐人现场核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
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