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点药业: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8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北京鼎新联合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刘伟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鼎
新联合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新联合”)及其一致行动人
刘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91,173 股,占公司总股本 5.43%,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股份。
     鼎新联合及刘伟本次计划减持累计不超过 3,795,75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4.70%。其中,在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总量不超过 1,61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在任意连续
六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不超过 2,179,75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70%,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此
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收到股东鼎新联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刘伟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鼎新联合、刘伟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新联合、
刘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91,173 股,占公司总股本 5.43%,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股份。
   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北京鼎新联合投资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
      刘伟                      1,400,000      1.73
      合计                      4,391,173      5.43
   本次预减持股份为鼎新联合及刘伟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鼎新联合及刘伟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累计不超过 3,795,750 股(若计划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
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70%。其中,在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1,616,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比例 2.00%,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
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179,750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2.70%,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
月 24 日-2023 年 8 月 23 日)进行;
   (六)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作出的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鼎新联合及
刘伟所持公司股份限售和减持相关规定及承诺如下:
  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作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股东,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后
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
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
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
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作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股东,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后
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1)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严
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在所持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份限
售期届满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
且不违背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
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如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
的,本企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新联合及刘伟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未出
现违反承诺的情形。鼎新联合及刘伟的本次减持亦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西点药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