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3-【003】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且尚未使用的股份即将到期,
公司拟对 2019 年 3 月 19 日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回购的股份 15,031,695 股(最终
以实际注销时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数据为准)注销并相应
减少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9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3,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于: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截止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为 11.13 元/股,成交总金额 208,171,448.1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回购且尚未使用的股份即将到期,公司拟对 2019 年 3 月 19
日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回购的 15,031,695 股公司股份(最终以实际注销时中国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数据为准)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三、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了
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
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
续,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四、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59,000,000 股变更为 343,968,305 股,具
体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注销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股数(股) 比例(%) (股) 股数(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7,058,965 18.68 67,058,965 19.50
高管锁定股 67,058,965 18.68 67,058,965 19.5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91,941,035 81.32 15,031,695 276,909,340 80.50
三、总股本 359,000,000 100.00 15,031,695 343,968,305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及实际情况
而确定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
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的 15,031,695 股股份。
七、备查文件
见。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