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3-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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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
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上海透景生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
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名和职务。
了《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亦在公司内部
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任职公司或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等资料。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
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
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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