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9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
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
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应
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
出具鉴证报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在通过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须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