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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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53    证券简称:远信工业        公告编号:2023-011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
年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月19日以
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
名(其中独立董事胡旭微、蔡再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少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董事讨论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远信高端印染装
备制造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
需要,并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远信高端印染装备制
造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
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远信高端印染装备制造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并一致同意此议
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
议案》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646.70万元(含28,646.7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
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
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
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
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
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
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
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
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转股的数量;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
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
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
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
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
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
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
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
分回售权。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最终协商确定。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
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
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
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
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
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
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
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
销商包销。
  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股票,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转换公司债券;
议并行使表决权;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
或合并持有本次可转债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
事项时,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行使或者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代其行使债券持有人的相关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的法律后果,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
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行为,未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追认的,不对全体债券持
有人发生效力,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及责任;
活动;
仲裁、申请财产保全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债券持有人应当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各类保证金、担保费,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因
按债券持有人要求采取的相关行动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或支出),不得要求债券
受托管理人为其先行垫付;
债的本金和利息;
其他义务。
  (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集债
券持有人会议:
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
人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
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
定性;
产、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
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
其他事项。
  (4)可以提议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机构或人士
书面提议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646.70万
元(含28,64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合计             31,123.46       28,646.7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
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
对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相关要求的部分予以置换。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
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必须存
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
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本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上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条款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及
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最终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制订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
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
(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安排,为了加快和推进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及上市工作的进度,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
关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
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
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数量、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条款、票面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
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
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
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授权董
事会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
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
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
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
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
次会议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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