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或“公司”)于
的《关于误操作减持敏芯股份股票的致歉函》,华芯创投由于误操作在未披露减
持股份计划的情况下,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票 1,000 股,减持金额 58,450.00 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实施细则》”)
的规定,本次减持属于违规减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华芯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4,820,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9%。
华芯创投无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并且于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1,000 股,单股成交价格 58.45 元,合计成交金额 58,450.00
元。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减持规定》和《减持实施细则》中关于“大股东、
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
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的规定。此次违规减持系误操作导致,
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上述减持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华芯创投近期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无通过违反承诺减持获取任何不当利
益的主观目的,后续如有相关减持计划,将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芯创投及相关工作人员已就上述误操作事件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
对因此给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挚歉意;华芯创投将进一步加
强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承诺未来会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的相关要求,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切实严格遵守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加强与公司的沟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因此,华芯创投
承诺将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
的关于“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减持”的承诺,自 2023 年 1 月 31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
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