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为“良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及
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9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
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8,233,546股减少至348,207,596股
(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注册资本亦将随之发生变动,将由348,233,546元减少
至348,207,596元。
   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
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捷佳伟创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