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
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港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厦门港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
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的自
有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
但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品种。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前述额度内
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并建立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
低于预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防控措施
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
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能够减少资金闲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 2023 年 2 月 1 日发布
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港务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现金管理的目的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米 凯 龙 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