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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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80,941,08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1.838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41,809,9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93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数 39,131,1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46%。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9,857,2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 果: 同意 579,096,931 股, 占出 席 会议的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总数的
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为:同意 38,013,1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5.3731%;反对 1,843,6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6256%;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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