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3-002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 10:00 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联董事郭建生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2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
干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
比例为 40%,数量为 480,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7%。
董事会认为:参加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存在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未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其他 12 名激励对象
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解除限
售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2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根据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相关解锁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