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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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 2023-008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兼董事林彩玲女士出具的《关于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
说明》,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特
纸转债”(债券代码:111002)期间,因误操作,进行了一笔 2,000 张的买入操
作,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操作数量为 2,000 张,成交价格为 140.00 元/张。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一)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
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按照短线交易期间“最高卖价减去买入价
格”的从严计算方法,控股股东之一兼董事林彩玲女士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
为:交易数量 2000 张×
             (最高卖出价 144.2373 元/张-买入价 140.00 元/张)=8,474.60
元。此次误操作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8,474.60 元将全部上缴公司。
   (二)控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彩玲女士持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特纸
转债”228,290 张。
   股东之一兼董事林彩玲女士此次因操作失误导致短线交易,不存在利用短线
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意识。控股股东之一兼董事林彩玲
女士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操作失误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
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吸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
的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行为,审慎操作,严格遵守《证券法》
的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公司要求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
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
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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