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 关于日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2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19 个交易日
中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日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若在未
来 11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即 13.559 元/股),将触发“日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
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日丰
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日
丰转债”投资风险。
  一、“日丰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 号文核准,广东日
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3,8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8,0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日丰转债向股权登
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8,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382 号文同意,公司 38,00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日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日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 19.24 元
/股。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日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9),鉴于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相关规定,“日丰转债”的转股价于 2021 年 6 月 2 日(除
权除息日)起由原来的 19.24 元/股调整为 13.66 元/股。
(公告编号:2022-048),鉴于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相关规定,“日丰转债”的转股价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除
权除息日)起由原来的 13.66 元/股调整为 10.43 元/股。
  二、“日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根据《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自 2022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19 个交易日中
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日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若在未来
(即 13.559 元/股),将触发“日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日丰转
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
转债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
议是否赎回“日丰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日丰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