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翰宇药业 股票代码:300199
债券简称:18 翰宇 02 债券代码:112791.SZ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〇二三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
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翰宇药业”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
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
或“长江保荐”)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
担任何责任。
一、本期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18 翰宇
“18 翰宇 02”的主要条款
二、
债券(第一期)。
回售选择权。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
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
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
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
的本金。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1 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债项评级高于主体评级。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债项评级高于主体评级。
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重大事项
长江保荐作为“18 翰宇 02”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2022 年度业绩预告》,发行人 2022 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33,000 万元至-38,000 万元,去年同期为 3,080.78 万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8,000 万元至-33,000 万元,去年同期为-39,996.99 万元。发行
人经营亏损的主要原因系:(1)公司 HY3000 鼻喷雾剂等多个创新药项目稳步推进,
本期研发投入较上期有所增加导致公司研发费用上升,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产生
影响;(2)健麾信息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 0.7 亿元。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发行人上述事项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请投资者关注。长江保荐作为本
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长江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
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
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鹏飞
联系电话:0755-88602282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理事务报告》的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