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之一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及投票时间
现场会议:2023 年 2 月 8 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2023 年 2 月 8 日(星期三)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 4 幢西楼 13 楼 1 号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蒋建琪先生。
四、会议审议事项
五、会议流程
(一)会议开始
(二)宣读议案
(三)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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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决议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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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之二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
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
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
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
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
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
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以
书面方式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
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 2 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
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
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
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
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
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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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查处。
八、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事务部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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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之三
议案 1: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监事会近日收到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商钢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商
钢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
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商钢明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成员数量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
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康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康琳女士简历》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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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康琳女士简历
康琳女士,1984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
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曾任职于浙江天佑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杭州丝里
伯睡眠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财务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数据分析高级经理。
康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康琳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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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之四
关于投票表决的说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同股同权和权责
平等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作如下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共一项,即: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到会时领取大会文件和表决票。
三、为提高开会效率,股东(或代理人)收到大会文件后可先行审阅议案情
况。
四、大会表决的议案需经出席大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三分
之二以上赞成,始得通过。
五、为确保计票准确和公正,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推选两名股东(或代
理人)担任计票人,一名监事担任监票人。
六、表决票应保持整洁,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时,股东(或代理人)投票
表决;股东(或代理人)在充分审阅会议文件后,也可在领取表决票后即投票表
决。表决票须用水笔填写,写票要准确、清楚。股东(或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必须
签名。
每个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请
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
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香飘飘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规定的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
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
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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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
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谢谢大家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