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验 资 报 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3]第 31-00005 号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
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
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8,931,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468,931,000.00 元。根据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过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973 号)核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00.0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8.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4,600,000.00 元,新增注
册资本 58,000,000.00 元,新增股本人民币 58,000,000.00 元,本次发行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26,931,000.00 元,股本变更为 526,931,000.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止,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58,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4,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7,447,169.7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152,830.21 元,其中增加股本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8,931,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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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验字[2022]第 31-0006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526,931,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526,931,000.00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目的,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备案、办
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
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
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附件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附件 3:验资事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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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3年1月16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认缴新增注
股东名称 土地使用 股本金额占新增注册资 货币出资占新增注册资
册资本 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其他 合计
权 本比例 本比例
吉利迈捷投资有限
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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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23年1月16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情况 股本实收情况
股份性质
变更前认缴 比例 本次变更 变更后认缴 比例 变更前实收 比例 本次变更 变更后实收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453,536,000.00 96.72% 453,536,000.00 86.07% 453,536,000.00 96.72% 453,536,000.00 86.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395,000.00 3.28% 58,000,000.00 73,395,000.00 13.93% 15,395,000.00 3.28% 58,000,000.00 73,395,000.00 13.93%
合计 468,931,000.00 100% 58,000,000.00 526,931,000.00 100% 468,931,000.00 100% 58,000,000.00 526,931,000.00 100%
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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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经原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
[19977127]号文批准,由钱江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钱江摩托集团有限公司)和金狮明钢有限公
司共同发起,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于1999年3月28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总部位于浙江省温岭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12550473W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人民币468,931,000.00元,股份总数468,931,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交易。
二、本次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及审批情况
根据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3号)核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7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4,600,000.00元,
新增注册资本58,000,000.00元,新增股本人民币58,000,000.00元,本次发行后浙江钱江摩托股
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26,931,000.00元,股本变更为526,931,000.00元。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1月16日止,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00.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7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4,600,000.00元。根据贵
公司与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承销协议,贵公司需向申
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承销保荐费用合计7,000,000.00元(含税),前期贵公
司已支付保荐费300万元(含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将扣
除相关承销保荐费(含税)4,0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500,600,000.00元存入贵公司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开立的1202090119901208463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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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4,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经审核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不含税金额 含税金额
承销保荐费用 6,603,773.58 7,000,000.00
律师费用 330,188.67 350,000.00
审计验资费用 358,490.56 380,000.00
文件制作费用 100,000.00 106,000.00
中登登记费 54,716.98 58,000.00
合计 7,447,169.79 7,894,000.00
截至2023年1月16日止,本次发行后,贵公司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526,931,000.00元,其中
有限制条件的股份73,395,000.00股,无限制条件的股份453,536,000.00股。
四、其他事项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淮海中路第二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001221019013334611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资金业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6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3]第31-00004号”
验资报告验证。
对象承诺,自股权登记之后,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期为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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