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6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以电话和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忠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为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并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
虑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39.32 元;以 2022 年 5 月 27 日为股权登记日,公司实
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10 转 8 派 30 元”后,2021 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经除权除息后相应调整为 20.18 元。自 2022 年 12 月 19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施的启动条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该事项之日在 2023 年 1 月 16
日即触发日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且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20.18 元/股(含本数),该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
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所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后的全部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
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
出售。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
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回购资金总额:
在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4,230,000 股不高于 8,459,6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41%—2.82%)且不超过人民币 20.18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
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170,715,555 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
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
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① 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 8,459,641 股的上限数量,则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 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相关承诺,在实施
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该
股份回购稳定股价措施。
③ 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相关承诺,在实施
期间内,如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时,该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2)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发生连续停牌十个交
易日以上的情形,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
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 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稳定股价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恒保健康 70%股权事项,不存在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
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桂林恒保健康防护有限公司 70%股权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08)。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