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监事会主席韩颖达先生主持
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增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公司拟申
请发行境外债券。债券类型为境外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7,5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以发行时为准,债券期限 364 天,融资成本根据发行时市场
利率水平确定,利息支付方式为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增信方式为信用发行或
金融机构提供备用信用证支持。募集资金用途为一般性公司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借款等,由中达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全球协调人。
董事会认为:本次境外债券若能够成功发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同意本次发行
境外债券事项,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许可范围内,在不违反本议案决议,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下,全权办理本
次发行相关具体事宜。
监事会认为:发行境外债券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拓宽融资渠道,同意
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发行成功后在相关主管部门进
行外债登记备案,最终以通过备案的方案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