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市滨江区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包中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股票(简称:浙农股份,代码:002758)自 2023 年 1 月 3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
同意行使“华通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全部未转股的“华通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华
通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号)。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