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23-003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境外子公司分红安排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计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
司”,连同其子公司简称“本集团”)2012 年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于
公司(“中发香港”)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为约人民币 3.5 亿
元。
报表审计工作要求,本公司管理层每年需对境外子公司分红预期做出判断。鉴于
近年来油运市场预期不稳定,因此本公司管理层每年均做出境外子公司不进行分
配的决议。基于此,本公司未对中发香港累计未分配利润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2022 年《提高央企控股
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中指出:支持上市公司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经营模式、
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合理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鼓
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等多种方式优化股东回报。该工作方案指导
原则之一是,坚持依法合规与改革创新并重。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应坚守合规底线,
严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红线,依法维护各类投资者权益,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作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本公司积极响应国资委的号召、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努力做好改革行动、提升公司工作质量。本公司拟通过进一步优化总部及所属各
级各类企业分红政策和分红安排,保证国有资产稳健增值,保证本公司分红资金
充足到位。因此,本公司拟调整境外各子公司分红安排,将根据子公司资金状况、
留存收益情况以及油运市场复苏节奏,要求境外子公司向本公司进行利润分配。
关于境外子公司分红安排的调整,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
的 2023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批准,本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相关境外子
公司未分配利润按照境内所得税税率(25%)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确认当
期所得税费用,合计约人民币 6.5 亿元。
上述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将减少本集团 2022 年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 6.5 亿元。
本公告中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的预期财务影响是本
公司基于目前掌握的资料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