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现将该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2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5 日 9: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 2023 年 2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3 年
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
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在 2023 年 2 月 14 日 16:00
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卢国清、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5 日下午 3: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 所投资者 服务密 码”。 具体的 身份认 证流程可 登录互 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3年2月8日,本人(本公司)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
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
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