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2 年第四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
项目类型 新签订单金额 中标未签订单金额
约未完工订单金额
公装 4,134.90 0.00 383,562.65
住宅 3,342.96 0.00 44,641.68
设计 258.67 0.00 23,953.08
合计 7,736.53 0.00 452,157.42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项目情况
完成产值约 2 亿元,收款 6,000 万元,应收账款约 1.55 亿元。因后续建设资金未
到位,且项目投资规模过大与实际需求不符,独山县影山镇人民政府将该项目列
入转建项目。该项目为政府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
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 年 6 月 11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225 次会议
通过)法释〔2002〕16 号第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
押权和其他债权。由于贵州省独山县及影山镇政府的领导调整,项目结算付款工
作推进迟缓,公司也已经连续多次派人催促并发出正式的催款函给相关单位,现
主管单位也回复确保在完成项目整合后,偿还公司款项为第一顺位工作。
目土建及配套工程合同暂定总价 9.3 亿元(原始合同 6 亿元,2021 年 12 月 1 日
合同双方签订项目补充协议,包括幕墙、装饰、二次机电等合同总价新增 3.3 亿
元),合同暂定工期为 24 个月。公司正按施工进度计划全面施工,项目土建结
构已全部封顶,目前幕墙完成进度约 80%,装饰部分已经全面展开施工。
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柬埔寨金边金塔 42 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价 1.27 亿美元,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境外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
(公
告号:2017-093)。项目于 2019 年 1 月封顶,外幕墙基本完工,已进入室内装
饰、设备安装等施工及项目房产销售阶段。近期柬埔寨当地疫情严重,为保障员
工安全,项目只维持一小部分工作在进行,整体工期不能达到预期进展。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洪涛伟民建筑工程(柬埔寨)有限公司就柬埔寨
金边金塔 42 项目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永旺(柬
埔寨)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负责人支付已确定的部分工程款等本息合计为
前该案已组成仲裁庭,公司已向仲裁庭提交了索赔状,要求对方支付未支付工程
款等本息,支付因工程变更增加的费用、支付因工程延误造成的损失与费用、支
付因项目可能终止引起的损失及项目利润索赔;同时要求对方立即销售现有房产
以便用于支付上述款项。公司最终向对方索赔的总金额将以公司聘请的财务专家
与延误专家出具并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的专家报告确定。
并提交部分证据,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针对被申请人的《答辩与反诉状》进
行了反驳并补充提交部分证据,仲裁庭初步确定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3 年
价 5 亿元,其中崇左东盟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工期为 175 天,崇左东盟国际五星
级酒店工程工期为 300 天。工程第一阶段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已进场施工,已确
认部分收入,并收到少部分款项。现因业主长期拖欠余下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
公司已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业主广西易大置业投资有限
公司,请求法院判决业主支付公司工程款及利息、违约金、误工费等费用合计约
币,总工期为 550 天,具体工期及进度安排以进场后发包人、承包人确认的《施
工进度计划表》时间为准。前期已进行了空调机电订货施工、图纸深化、专项材
料样板确认、采购合同签订等工作,目前准备进场施工。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