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缓编制并披露中国会计准则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及备考合
并财务报告的承诺函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现金方式购买 OSRAM GmbH、OSRAM S.p.A.(与 OSRAM GmbH 合称为
“交易对方”)持有的 OPTOTRONIC GmbH(以下简称“德国标的公司”)100%
股权、欧司朗(广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标的公司”)100%股
权、Optotronic S.r.l.(以下简称“意大利标的公司”,与德国标的公司、中国标的
公司合称为“标的公司”)100%股权以及相关资产持有方持有的非股权资产(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公司难以获得标的资产按照中国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的详细财务资料,导致本次交易在本次公告前无法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和披露标的资产审计报告和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公司承诺将在本次交
易股东大会召开后 6 个月内,尽快向投资者披露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标的公
司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备考财务报告。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缓编制并披露中国
会计准则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告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