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Kuntai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白云山路 75 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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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坤泰股份
坤泰有限 指 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博创至知 指 宁波博创至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坤丞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坤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烟台鑫泰 指 烟台鑫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坤泰(北查尔斯顿)有
指 Kuntai(North Charlestion) Limited Corporation,系发行人子公司
限公司
烟台朗格 指 烟台朗格世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注销
瑞福敏 指 瑞福敏投资有限公司,已注销
大同坤泰 指 大同市坤泰石墨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云星 指 大同市云星石墨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宜彬 指 烟台宜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李峰、张麟轩、耿欣。依据张明、李峰、张麟轩、耿欣于 2020
一致行动人 指 年 12 月 25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李峰、张麟轩、耿欣
为张明的一致行动人
长春富晟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原名长春一汽富晟汽车毯业有限
公司) 、佛山富晟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原名佛山一汽富晟汽车
富晟集团 指
毯业有限公司)、青岛富晟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
司
欧拓(沈阳)防音配件有限公司、欧拓(重庆)防音配件有限
公司、欧拓(长沙)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欧拓(天津)汽车配
欧拓集团 指
件有限公司、欧拓(平湖)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日特固(广州)
防音配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泰弗斯纺织品(北京)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泰孚(沈阳)汽
泰弗斯 指
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依蒂尔 指 依蒂尔申达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长春旭阳佛吉亚毯业有限公司、佛吉亚(重庆)汽车零部件有
限公司、成都佛吉亚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佛吉亚(中国)
佛吉亚 指
投资有限公司、佛吉亚(常熟)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关
联公司
一汽大众 指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DEBA 指 Deba Industries Pty Ltd.
MAJESTIC 指 Majestic Textiles Ltd.、Majestic Textiles Canada Ltd.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达内饰 指 文登中达轿车内装饰有限公司、长春市中达车内饰有限公司
湖南吉兴声学部件有限公司、无锡吉兴汽车声学部件科技有限
吉兴集团 指 公司、无锡吉兴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广州吉兴汽车内饰件有限
公司、湖北吉兴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沃尔沃汽车技术(上海)有限
公司、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Volvo Car Corporation、
沃尔沃 指
宁波吉利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亚欧汽车制造(台州)有限
公司、中嘉汽车制造(成都)有限公司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蔚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名上
蔚来汽车 指
海蔚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捷豹路虎 指 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奇瑞捷豹路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比亚迪 指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领克汽车 指 领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南京佩尔哲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佩尔哲汽车内饰系统(太
佩尔哲 指 仓)有限公司、重庆佩尔哲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
司、佩尔哲汽车内饰系统(太仓)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
林骏汽饰 指 广州林骏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武汉林骏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江苏弘盛 指 江苏弘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古比雪夫 指 上海古比雪夫氮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盈拓 指 宁波盈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上海皇贝 指 上海皇贝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科德宝远东 指 年 1-6 月指科德宝远东股份有限公司、博纳高性能材料(常州)
有限公司及禄博纳(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齐鲁经营部、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
中国石化 指
限责任公司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扬州天富龙汽车内饰纤维
扬州天富龙 指 有限公司)、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仪征威英化纤有
限公司及扬州富威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溧阳开成毯业有限公司、江苏开利地毯股份有限公司天目湖分
开利地毯 指
公司
常州福欧 指 常州市福欧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嘉兴艾菲而 指 嘉兴艾菲而聚合纤维有限公司
RADICI 指 RADICIFIL SPA
盐城永美 指 盐城永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拓普集团 指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达股份 指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明新旭腾 指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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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美股份 指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宏达高科 指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朗格 指 宁波朗格世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整车厂 指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一级供应商 指 直接为整车厂进行产品配套的供应商
二级供应商 指 作为一级供应商的下属供应商
一家汽车行业智库,拥有以供应链信息、整车及零部件产销量
盖世汽车研究所 指
为核心的底层数据资源
《公司法》 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的《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于本次发行后生效的《山东坤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写的《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 指
股意向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信证券、保荐机构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植德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容诚事务所、申报会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指
师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水致远 指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近三年、报告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
期各期
报告期各期末 指
报告期末 指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专业术语
在织物底布上用机械排针簇绒,再经过割绒或圈绒后制成的地
簇绒地毯 指 毯,按隔距可细分为 1/8 隔距簇绒地毯、1/10 隔距簇绒地毯、
涤纶、丙纶等化学纤维经过梳理、铺网、针刺、固结(上胶、
针刺地毯 指
撒粉、热固结等)等工艺加工后制成的地毯
汽车用脚踏垫,是集吸水、吸尘、去污、保护主地毯等主要功
汽车脚垫 指
能为一体的汽车内饰件
Bulked continuos filament yarn(BCF)又称膨体长丝,以丙纶、
BCF 纱线 指 尼龙、锦纶等塑料粒子为原料经过纺丝、牵伸、热空气成形处
理的蓬松性长丝,使用 PA6 切片生产而成的为 PA6 BCF 纱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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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PP 切片生产而成的为 PP BCF 纱线
PA6 切片 指 尼龙 6 切片,是聚合反应而成的片状颗粒聚酰胺原料
PP 切片 指 聚丙烯切片,是丙烯聚合反应而成的片状颗粒聚丙烯原料
PE 颗粒 指 聚乙烯,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
化学短纤 指 化学短纤维,是化学纤维的切段纤维
将聚合物挤出、拉伸,形成连续长丝后,长丝铺设成网,纤网
纺粘无纺布 指 再经过自身粘合、热粘合、化学粘合或机械加固方法,使纤网
变成无纺布
非织造布,是将纺织短纤维或者长丝进行定向或随机排列,形
成纤网结构,然后采用机械、热粘或化学等方法加固而成,最
无纺布 指
后整理成型,根据生产工艺可划分为纺粘无纺布、水刺无纺布、
热风无纺布及熔喷无纺布等
EPDM 指 三元乙丙橡胶,是乙烯、丙烯以及非共轭二烯烃的三元共聚物
EVA 指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是由乙烯和醋酸乙烯共聚而制得
使用 EPDM、EVA 等材料或多种材料的组合在簇绒地毯、针
复合重涂层 指
刺地毯底部进行复合加工后形成地毯背部重涂层的工艺
以排针机械引带化学纤维纱线在基布上整排、高速地栽绒,在
簇绒 指 毯面上形成整齐而又密集的圈绒或割绒,是簇绒地毯制造的重
要工序
隔距 指 簇绒地毯相邻两个簇绒针针尖的距离,即地毯的经向密度
将给棉机输出成型的纤维集合体经过开松减少纤维之间的横
梳理 指 向联系,同时建立纤维首尾相搭的纵向联系,加工成基本上由
单纤维组成的定量纤网
Automated Guided Vehicle,又称自动导引运输车,是装备有电
AGV 指 磁或光学等自动导引装置,能够沿规定的导引路径行驶,具有
安全保护以及各种移载功能的运输车
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
乘用车 指 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 9 个座位,其
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国六 指 《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Noise、Vibration、Harshness,从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三
NVH 指
个方面衡量汽车制造质量的一个综合性指标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又称挥发性有机物,通常分为非
VOCs 指 甲烷碳氢化合物、含氧有机化合物、卤代烃、含氮有机化合物、
含硫有机化合物等几大类
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制定的质量
ISO9001:2015 指
管理体系的国际标准
由国际汽车行动组(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制定
IATF16949:2016 指 的质量体系要求,该体系要求以 ISO9001 为基础,增加了对
汽车行业的特殊要求
全球回收标准 Global Recycled Standard,是一个国际化、自愿
性的以及针对完整产品标准,内容针对供应链厂商对产品回收
GRS 指
/再生成分、监管链的管控、社会责任和环境规范,以及化学
品的限制的执行,并由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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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企业资源计划系统,是指建立在
ERP 指 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
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
特别说明:敬请注意,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
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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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发行人及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明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有派息、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在前述
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50%;4、在本人持股
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
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公司股东李峰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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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在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
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50%;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
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公司股东坤丞投资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下同);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
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
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要求。
”
公司股东博创至知承诺:“1、自坤泰股份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凯、耿佳辉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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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下同);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本
公司股份;
(3)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50%;4、在本人持股期间,
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
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要求。
”
公司董事常舰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
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
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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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
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50%;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
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
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公司监事汪满意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
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
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3)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
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50%;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
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
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明、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坤丞投资、公司股
东李峰(以下统称“承诺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
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对于承诺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承
诺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在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承诺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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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股份。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
承诺。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二年后可以以符合法
律规定的价格减持。
司股本总额的 5%,锁定期满二年后可以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数量减持。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
在首次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
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
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
间、减持原因。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致使承诺人合计持股比例低于 5%的,则在
减持后 6 个月内,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将在首次减持前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
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承诺人将严格按该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承诺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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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
的损失。
”
(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
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采取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回购股份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股价
稳定措施,具体如下:
(1)稳定股价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公司自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须相
应进行调整,下同)时(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应按照股价稳定预
案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及相关方将根据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按如下优先顺序实施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
公司回购股票;
(2)控股股东增持;
(3)董事(不含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
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以
上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
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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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
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
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下一年度如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
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如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向社会公
众股东回购股份;但若本年度内再次出现需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公
司将在当年回购资金额度内继续进行回购。
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且公司已经实施完毕相关的股价稳
定措施,但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或公司董事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张明将采取以下稳定股价的措施:
在上述条件满足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张明应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
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公司应
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张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张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 3 个交易日后,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
司最近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张明最
近一年度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现金分红的 20%且不超过 50%,同时当年度累计
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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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实施。如下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
则执行。
但如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张明可不再增持
公司股份;若本年度内再次出现需张明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则张明将在上
述年度增持比例范围内继续增持。
张明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增持公司股
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且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
经实施完毕相关的股价稳定措施,但公司股票连续 20 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最
近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公司、控股股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
股价稳定措施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在上述条件满足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提出增持公
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以书面方式
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在公司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开始实施增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最近年度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现
金分红(如有)及薪酬总和的 20%且不超过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
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如下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
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但如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若本年度内再次出现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
股价措施的情形,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上述年度增持资金额度内继续增
持。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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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当履行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公司
将促使该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及相关约束措施
出具承诺书。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回购股票的等额资金先行支付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再从
应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回购股票
的等额资金先行支付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再从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后薪
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
和个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和个人自
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公司承诺:“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
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
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的复权
调整),即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公司应严格按照《山东坤泰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
施,向社会公众回购公司股票。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稳定股价预案并公告,并及时
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明承诺:“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
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
票收盘价与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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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的复权调整),即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本人将在
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
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并确保在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
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
价与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
盘价应做相应的复权调整),即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将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对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
束力。
”
(四)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
诺
公司承诺:“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
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
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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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
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明承诺:“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方案,依法购
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
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
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
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
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
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
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
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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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
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
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机构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若因本机构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
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根据公司的测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
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均存在下降可能。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公司特此作出说明和承诺如下:
(1)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和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
力
公司致力于汽车内饰件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多年,积累了广
泛的优质客户和丰富产品线,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生
产能力和业务覆盖范围,不断开拓市场,加大研发投入,增加技术储备,加强自
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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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将加强内部成本和费用控制,在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品质的基础上,合理降低运营费用,全面提升生产运营效率,提高整体的收益率。
公司将对所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严格的成本预算,严格控制实际建设中超额费用
的使用,定期复核实际发生费用与前期预算的差异。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投
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随着逐步投入和达产后,公司的盈利能
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将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4)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
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进程,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
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5)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决策水平,
降低经营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
供制度保障。
(6)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
对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
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了制度性安排,有效保
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
如未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发行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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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1)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积极措施应对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针对未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原因,公司将
积极提出解决方案,确保上述措施能够有效实施。
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
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将切实履行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
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
消费。
(5)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本人承诺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7)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
(8)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9)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10)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
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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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承诺出具日后,如监管机构对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有其他要
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
由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要求本人于取得收益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3)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公司有权将应付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4)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承担补偿责任。
束措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如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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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六)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公司承诺:“1、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
息。2、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
股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情形。3、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
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5、公司不存在以公
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6、公司及公司股东已及时向中介机构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7、若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承诺:“1、如果本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发行
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果因本发行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发行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4、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发行人将及时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
的相关工作。5、如果本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对造成公司
未履行该等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
酬或津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明承诺:
“1、如本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
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
承诺事项,致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发行人或者其
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
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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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指定账户。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股份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
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5、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峰承诺:“1、如本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
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致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
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所获
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
指定账户。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股份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
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5、本人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
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坤丞投资承诺:“1、如本企业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
的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本企业未履
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发行
人或者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
益的,本企业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
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4、如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持有
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
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5、本企业
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本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
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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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
承诺事项,致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发行人或者其
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
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
行人指定账户。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在违反承诺之日起停止从公
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并由公司扣减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5、本人承诺不因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
等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明,张明直接持有公司 66.5275%
的股份,并通过坤丞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7.8261%的股份,同时通过与李峰签订的
《一致行动人协议》间接可支配公司 22.1681%股份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完成后,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875.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本
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的
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册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现金股利 3,018.75 万元(含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
要签署日,上述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 13,997.91 万元。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
司章程(草案)》和《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
,公司发行上市后,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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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政策、决策程序、调整等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允许的
其他方式。具有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
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素。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
现金流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如下具体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足,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
经营;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③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的下述
情形之一:
A、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B、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C、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3)现金分红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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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最近 12 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股票股利分配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已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的前提下,发放股票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
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①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
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②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拟定利润分配预案,
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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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
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④公司无特殊情况或因本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
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
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
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
会表决。
⑤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条件和程序
①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
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②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董事
应对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
是否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监事会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进行审议,并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事项经上述程序审
议通过后,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
与表决。
具体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内容。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
要事项”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险因素:
(一)汽车行业景气度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内饰件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业务的发
展与我国汽车整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2018 年以来,受我国宏观经济增
速换挡、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我国汽车
行业的发展有所放缓。2020 年以来,汽车工业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产
业之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0 年全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
完成 2,522.50 万辆和 2,531.10 万辆,分别同比下降 2.0%和 1.9%;2021 年中国
汽车产销 2,608.2 万辆和 2,627.5 万辆,同比增长 3.4%和 3.8%。从全球来看,受
疫情影响,2020 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7,762.16 万辆、7,797.12 万辆,较 2019
年同比下滑约 13%;2021 年,汽车需求端回暖,全球汽车产销量均有一定程度
的上升,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8,014.60 万辆和 8,268.48 万辆。2021 年以来,全球
汽车行业总体发展向好,但全球芯片短缺已开始对汽车产业带来一定冲击,部分
整车厂商因芯片短缺而被迫减产或停产,进而影响了短期内全球汽车产业的增
长,根据 AFS 统计数据,2021 年,由于芯片短缺,全球汽车市场累计减产量约为
汽车产销量可能进一步下滑,将对汽车内饰件行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
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市场竞争风险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在汽车内饰件材料及产品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
验和客户资源,尤其是在簇绒地毯市场占据了较高市场份额。但是,随着汽车内
饰件行业的整体发展,公司面临现有竞争对手以及潜在进入的竞争对手的竞争压
力。如果公司现有竞争对手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产品成本及定价等方面的竞
争力不断增强,或者行业内出现了新的具备较强竞争力的竞争对手,或者公司主
要客户出于降低供货风险或其他目的而引入了其他供应商或提高了对其他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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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产品的采购比例,公司将存在对主要客户丧失优势地位或供货比例下降的风
险,进而将影响公司的销售规模和利润水平。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 PA6 切片、纺粘无纺布、BCF 纱线、PE 颗粒、
化学短纤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是产品
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并且主要原材料属于石化下游产品,受石化行业周期和宏
观经济波动影响。2021 年,受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 PA6 切片、
PE 颗粒、化学短纤等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分别较上年增长 25.91%、18.15%、5.03%,
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的生产成本会因此增加,将
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四)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5.80%、38.15%、32.92%、
品降价压力,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存在一定波动,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在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产品价格年降等因素的影响下,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公司对部分客户的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如果公
司在未来项目定点的初始报价时,不能合理预计项目量产后的产品年降的影响而
取得较低的初始报价,则可能出现在量产期间内因年降政策而导致产品单价过
低,或者产品成本上升,或者高毛利率客户要求公司进行产品降价或销售占比下
降,或者公司未来无法持续获取并开发高毛利率的新项目产品,则公司产品毛利
率存在下滑的风险,从而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如果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出现疫情反复,则公司将面临下述风险:1、因疫情
影响停工或者开工率下降的风险;2、下游汽车行业需求下降的风险;3、发行人
产品及原材料物流运输因交通管制延迟或中断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风险,发行
人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将受到影响。
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的影响,海外国家相继出台疫情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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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措施。公司的 BCF 纱线、纺粘无纺布等部分原材料通过进口采购;同时,公
司还有部分产品出口销售。如果海外疫情持续蔓延或形势严重恶化,可能会对公
司的原材料进口及产品出口业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的疫情有所加重。由于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是汽车芯片主
要加工地区之一,上述地区新冠疫情的反复使得全球芯片短缺,部分整车厂商因
芯片短缺而被迫减产或停产,进而影响了短期内全球汽车产业的增长。未来,如
果海外新冠疫情继续蔓延或反复,则可能会导致汽车芯片等零部件短缺而导致汽
车产销量进一步下滑,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病毒的快速传播,而上述地区为国内汽车整车厂主要分布地区之一。在防疫政策
要求下,奥迪、宝马、蔚来等多家整车厂出现临时停产的情况,对汽车零部件产
业链造成一定的冲击。如果未来国内新冠疫情继续蔓延或反复,则可能会导致国
内汽车产销量进一步下滑,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2,408.44 万元、37,657.22 万元、41,448.72
万元、19,814,86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5,645.38 万元、8,289.26 万元、7,271.63 万
元、3,264.84 万元。
公司 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2,341.18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增长 5.95%;
实现净利润 4,636.40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减少 17.0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56.48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减少 19.41%。公
司 2022 年 7-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526.32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增长 23.43%;实
现净利润 1,371.56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减少 22.1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57.10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减少 25.00%。
虽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的客户项目定点数量较多,但客户订单需要
逐步增长,公司预计 2022 年全年净利润仍存在下滑的风险。
同时,如果未来出现客户因芯片短缺而减少向公司的采购、主要原材料价格
持续上涨、因疫情防控而导致公司及客户供应商停产等情况,则可能会导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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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下降,进而使得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综上所述,经济活动影响因素较多,公司将面临来自宏观、行业、公司自身
的经营、财务、管理等多项风险因素的共同作用。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在
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
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2 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2 年全年经营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4,581.61~46,021.26 41,448.72 7.56%~11.03%
净利润 6,382.40~6,724.87 7,271.63 -12.23%~-7.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6,182.48~6,524.95 7,140.00 -13.41%~-8.61%
利润
公司预计 2022 年全年的营业收入为 44,581.61 万元至 46,021.26 万元,同比
增长 7.56%至增长 11.03%;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382.40 万元至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182.48 万元至 6,524.95 万元,同比变动下降 13.41%至下
降 8.61%。
因为:(1)2022 年 6 月以来,位于辽宁沈阳、吉林长春、上海等地的主要客户
复工复产后对公司的订单数量不断增长;
(2)随着公司已获取配套新项目车型宝
马 X5、智己 EP33、蔚来 Pegasus、蔚来 Force、红旗 C100、本田 2YC 等多个新
车型逐步量产,公司产品订单数量保持增长,预计 2022 年全年营业收入将较 2021
年同期有所增长。同时,受到 PA6 切片、PE 颗粒等化工类原材料的采购单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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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固定资产折旧摊销金额增加、研发费用投入增加等因素的影响,相应营业总
成本增幅超过营业总收入增幅,综合使得 2022 年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净利润较 2021 年有所下降。公司预计 2022 年经营业绩下降比例较 2022 年 1-9
月的下降比例相比均有所收窄,且后续预计随着公司新车型产品逐步投产销售及
公司对材料成本的适应消化,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幅将趋于逐
步回升。
公司 2022 年 1-9 月、2022 年 7-9 月已审阅的经营业绩以及 2022 年预计全年
的经营业绩均下滑不超过 30%,下滑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反复导致簇绒地毯和
汽车脚垫销售收入下降、原材料采购单价上涨、固定资产折旧摊销金额增加、研
发费用投入增加的影响等,对公司整体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随着
公司在研车型项目产品的逐步量产和美国子公司的投产,公司营业收入将保持增
长趋势,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
能力。
上述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预计数不
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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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总数为 2,875.00 万股,为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
发行股数
的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市盈率
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取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方式
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及在深交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
发行对象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对象。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3,650.0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15.09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发行费 律师费用 481.13 万元
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
用于本次发行的
信息披露费用
发行手续费用 10.0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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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文名称: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Shandong Kuntai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8,625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明
成立日期(有限公司):2009 年 12 月 16 日
设立日期(股份公司):2019 年 12 月 24 日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白云山路 75 号
邮政编码:265500
电话:0535-6362388
传真:0535-6362388
电子邮箱:dongmiban@chinakuntai.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王翔宇
投资者关系电话号码:0535-636238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坤泰股份系由坤泰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8 月
意以 2019 年 8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并决定聘请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整体
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机构,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决定聘请中水致远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
的资产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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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坤泰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2,105.08 万元。2019 年 10
月 24 日,中水致远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 020400 号”
《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坤泰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26,634.81 万元。
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同意以经容诚事务所审计的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止的净
资产 22,105.08 万元,折合股本 8,3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股本为 8,325.00
万元,折股溢价 13,780.0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确认坤泰股份(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止经审计
的净资产 22,105.08 万元,并将该净资产按照 1:0.3766 比例折合股本 8,325.00
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611698088023W。
(二)发起人
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8,325.00 100.00
(三)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
务
公司的发起人为张明、坤丞投资,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
产为持有坤泰有限的股权,实际从事坤泰有限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事
项;发行人改制设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
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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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系由坤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改制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承
继坤泰有限的整体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应收账
款、存货、货币资金等。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汽车内饰件
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五)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张明存在关联担保,但未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相
关内容。
(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系由坤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坤泰有限的资产、负债全部由发行人承
继。发行人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用作出资的资产财产权已实际转移至发
行人,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8,625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875 万股,
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
售股份。
公司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万股) (%) (万股) (%)
张明 5,738.00 66.5275 5,738.00 49.8957
有限售
条件的 李峰 1,912.00 22.1681 1,912.00 16.6261
股份
坤丞投资 675.00 7.8261 675.00 5.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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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至知 300.00 3.4783 300.00 2.6087
拟发行社会公众股 - - 2,875.00 25.00
合计 8,625.00 100.00 11,5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8,625.00 100.00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
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的各股东之间,张明与李峰系夫妻关系,张明担任坤丞投资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上述股东的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
张明持有坤丞投资 1.94%的份额,从而通过坤丞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4.2551%的股份;李峰之女耿欣持有坤丞投资 4.36%的份额,
从而通过坤丞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0.3412%的股份;张明之胞弟张永福持有坤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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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2.91%的份额,从而通过坤丞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 0.2277%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内饰件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汽车地毯和汽车脚垫两大类,产品应用市场主要面向整车配套市场(即前装市
场)。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地毯和汽车脚垫两大类,以配套乘用车为主。公司汽车
地毯根据生产工艺可分为簇绒地毯和针刺地毯,簇绒地毯主要用于中高端汽车品
牌的汽车主地毯、中控侧护板、行李箱盖板、汽车脚垫等部件的生产;针刺地毯
在汽车中的终端应用较广,主要应用于中低端汽车品牌汽车主地毯、中控侧护板、
行李箱左右侧、行李箱盖板、衣帽架和外轮罩,及部分高端汽车品牌的行李箱左
右侧、衣帽架和外轮罩等部件。汽车脚垫是集吸水、吸尘、去污、保护主地毯等
主要功能为一体的汽车内饰件,主要装配于汽车主地毯上方。
(二)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 PA6 切片、纺粘无纺布、BCF 纱线、PE 颗粒、化
学短纤等。公司下设有采购中心,其主要职责包括供应商的开发、选择及定期评
估,收集分析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进行价格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等,同时参与采
购材料质量问题的解决;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跟踪到货等事项由运营中心下
设的采购部负责。
为了规范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和管理,确保所采购的材料供应及时、价格
合理、质量合格,满足生产交付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公司根据 IATF16949:2016
标准制定了《供应商开发与选择控制程序》
《供应商管理程序控制》
《采购控制程
序》等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采购计划制定与实施、质量检验
与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形成了完整的采购管理体系。
在开发和选择合格供应商时,公司采购中心执行供应商基本资料收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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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样件测试、现场审核和供应商内审等一系列评审流程,评审合格后才能将
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司对在册合格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采购中心、采购
部门与质量部共同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服务水平等指标进行月度
及年度评估,淘汰评定结果较差的供应商。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采取签订框架合同,具体采购需求以采购订单下达的形式
或在产生采购需求时签订单笔采购订单/合同的形式进行合作。在制定和执行采
购计划方面,公司生产计划部根据客服部提供的订单交付计划表,同时结合采购
周期、生产安排及库存情况等方面制定物料需求计划,并通过 ERP 系统提出生
产采购申请,按流程审批完后由采购部安排下单采购。
在采购定价方面,PE 颗粒为石化类原材料,价格受国际原油价格影响较大,
公司 PE 颗粒主要从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齐鲁经营部采购,采购价格按照
当日在石化 e 贸(https://www.chememall.com)网站在线采购时的系统报价执行。
对于 PA6 切片、纺粘无纺布、BCF 纱线和化学短纤等其他主要原材料,公司通
常结合材料规格、性能、市场价格走势等与主要供应商进行协商定价。
在质量检验与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把控原材料的质量,由质量部人员对每批
次到货原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安排入库,出现不合格品时,质量部
对其进行评审并会同采购部与供应商联系,协商通过退货、换货或索赔等方式进
行处理。
(1)自主生产
公司根据客户预示计划或客户订单,并综合考虑产品库存、自身产能及物料
采购周期等因素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产品种类较多、需求频繁和生产
规模较大的客户一般会在供应链系统或以邮件形式发送未来 1-5 个月的预示计划
至公司客服部,以便公司及时备货,实际采购依据销售订单或发货计划执行;其
他客户通常采用直接发送订单的形式告知产品需求。
为充分发挥产能、及时满足产品交付,公司客服部接收客户预示计划或订单
后,在线上系统发起订单评审,经物流部、采购部及生产计划部分别进行库存明
细情况、物料明细情况、生产能力评审分析后,制定订单交付计划表并以邮件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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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下发至生产计划部和物流部。公司生产计划部根据订单交付计划表制定月度生
产、周生产及日生产计划,并下发生产任务单,将生产任务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公司生产流程如下:
公司制定了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和主要生产工序作业指导书,生产过程中
各工序生产人员根据工艺要求和指导书进行操作及自检,保障生产工艺得到有效
控制。质量部人员进行首件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对产品质量进行把控。
产品检测合格后经物流部包装入库。
(2)外协加工
①外协加工基本情况
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报告期内存在对部分生产工序采用外协加工的方式完
成,外协加工工序主要包括簇绒、涂胶、复合重涂层、撒粉等。公司采用外协加
工的主要原因系:A、公司部分一级供应商客户不具备自主复合重涂层的生产能
力,通常向公司采购已完成复合重涂层工序后的汽车地毯产品,由于该类产品占
比较低,公司未购置复合重涂层生产线,选择将该类非核心工序全部委托给具备
相关技术的优质外协厂商生产加工;B、公司在尚未购置设备或自主生产不具备
规模效益的情况下,将撒粉、BCF 纱线加捻和定型工序委托给外协厂商完成;C、
在公司汽车地毯产能不足的情况下,公司提供主要原材料,委托外协厂商完成汽
车地毯的簇绒、涂胶或者梳理工序。
②外协厂商选择及管理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开发与选择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等管
理制度对外协厂商进行严格选择,对其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进行持续考评,并对
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
在引入外协厂商前,公司通过信息搜集、现场考察等方式对拟开发外协厂商
进行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能力、生产效率、质量控制水平等。通过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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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后,公司与外协厂商就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进行充分沟通,并通常要求外
协厂商提供样品至公司进行鉴定,样品鉴定合格后的外协厂商方可进入公司合格
供应商名录。公司对合格外协厂商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进行现场审核或者要求其
提交自检报告,对其产品质量、生产能力、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评定并打分,对
于评分不合格的将暂停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③外协加工定价模式
公司外协加工费的定价在综合考虑加工工序技术要求、材料耗用、加工工时、
生产效率、质量控制水平、服务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外协厂商进行协商,并对
多个同类外协厂商进行询价,对比各外协厂商的报价后,确定最终价格。
④外协产品质量控制
公司通常与外协厂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对产品质量目标、首样要求、设
备和工序能力、产品验收等进行约定以保证产品质量。外协生产中,外协厂商加
工使用的技术文件由公司提供,各项生产参数需严格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委托加
工开发技术协议》执行。对于加工完成后直接发送至客户的产品,外协厂商需寄
送每批次样品和自检报告至公司,经公司质量部检测合格后,方可将产品发送至
客户;由外协厂商直接发送至公司的产品,公司质量部对产品进行入场检验,验
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公司主要通过营销中心将产品直接销售至整车厂及配套供应商。
(1)合格供应商认证
公司进入下游主要客户供应商体系的准入门槛较高,通常需要通过国际组
织、国家和地区汽车协会组织建立的零部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
IATF16949:2016)审核,还需要按照客户各自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通过其对技术
开发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场地、设备条件、产能评估、生产过程控制、财
务状态、过往业绩等多方面的现场综合评审后,方能成为合格供应商。
(2)销售流程
公司成为下游客户合格供应商后,具备获取客户不同车型配套零部件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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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公司从整车厂或一级供应商处获取项目并实现产品销售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新项目获取
客户形成某项具体产品的开发需求时,通常会通知 2-3 家合格供应商进行技
术交流并要求提供产品报价。公司项目开发部与客户技术部、质量部等人员进行
技术方案沟通,在了解客户技术指标要求、设计需求基础上进行产品技术可行性
分析及生产工艺方案研究。待技术方案分析完成后,公司销售部组织项目开发部、
采购中心、财务部、运营中心等部门进行成本分析,对项目材料成本、各项费用、
合理利润等进行核算并报价。经过 1-3 轮商务竞价后,客户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
产品质量、技术水平、报价情况、供货经验等因素,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中选定
最终供应商并以定点提名信、定点邮件或者其他方式下发定点通知。
②项目开发阶段
公司获取定点通知后,进入项目开发阶段。项目开发过程一般为 1-2 年,主
要包括样件阶段、试制阶段,小批量阶段和批量生产阶段,各阶段均获得客户认
可且产品经检测评估符合量产标准后,公司方可向客户批量供货。合格供应商和
和产品开发的认证过程严格,且为保障产品工艺稳定性、供货及时性等,客户一
旦选定供应商,合作关系往往将保持长期稳定。
③日常采购
项目量产后,产品种类较多、需求频繁和生产规模较大的客户一般会在供应
链系统或以邮件形式发送未来 1-5 个月的预示计划至公司客服部,以便公司及时
备货,实际采购依据销售订单或发货计划执行;其他客户通常采用直接发送订单
的形式告知产品需求。
(3)产品定价
公司综合考虑产品的工艺难度、材料成本、各项费用、项目生命周期销售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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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情况、市场价格及合理的利润空间等因素,向客户报价,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
定最终价格。
(4)产品交货
产品交货方面,对公司产品需求量较大且提货需求频繁的整车厂和一级供应
商客户通常采用寄售模式,公司根据该类客户的订单或发货计划并综合考虑一定
的备货量后,安排发货至第三方物流仓或客户指定地点;针对非寄售模式客户,
公司一般将产品直接运送至客户处或客户指定地点。
(三)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包括 PA6 切片、纺粘无纺布、BCF 纱线、PE 颗粒、
化学短纤等,原材料供应充足。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汽车工业作为规模经济的典型代表,具有资金密集、劳动密集等特点。全球
汽车工业经过上百年的发展,现已步入产业成熟阶段,成为世界各主要工业国家
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汽车内饰件广泛应用于下游众多车型,其市场规模和未来
需求主要受下游汽车行业发展状况、消费趋势、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近年来,国家汽车行业相关鼓励政策的出台为汽车内饰件行业的发展奠定了
良好的宏观环境和政策支持,有利于促进产业链各环节健康快速发展。作为国民
经济支柱的中国汽车行业,已进入到市场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期,由数量增长转为
质量提升,处在产业变革和升级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但从我国汽车市场人均保有
数量和国民经济发展来看,我国汽车行业长期而言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在我国汽车产业变革和升级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汽车市场消费需求结构发生
较大变化,增换购用户比例快速上升,消费升级趋势加速,同时个性化、高端化
成为新的消费趋势。消费需求结构改变带动高端车销售,汽车整体市场消费需求
偏向高端化。汽车消费市场正在以“增长速度”为中心向以“增长质量”为中心
转移,汽车的品牌差距分化加大,高端车的需求上涨将带动高端汽车内饰件产品
的发展。公司生产的簇绒地毯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高端车市场需求的发展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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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
公司主营汽车内饰件材料及产品业务,主要产品为汽车地毯和汽车脚垫。经
过多年技术及资源积累,公司已在汽车内饰件行业取得了一定竞争优势,成功进
入一汽大众、华晨宝马、北京奔驰、沃尔沃等知名整车厂的供应体系,并在行业
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汽车地毯产品按照生产工艺可分为簇绒地毯和针刺地毯。其中,簇绒地
毯主要应用于中高端品牌汽车的汽车主地毯、中控侧护板和行李箱盖板等部件的
生产,针刺地毯下游应用范围较广,可应用于中低端品牌汽车的汽车主地毯、中
控侧护板、行李箱盖板、行李箱左右侧、衣帽架及外轮罩,高端品牌汽车的行李
箱左右侧、衣帽架等的生产。因汽车零部件涉及的产品品类众多、配套体系不同,
故国家统计局或相关行业协会未发布全部的汽车零部件各细分行业的市场规模
及企业产值等数据。此外,不同品牌、车型的汽车大小和设计构造有所差异,其
配套汽车内饰件所使用的地毯和脚垫面积大小不同,因此,对公司簇绒地毯、针
刺地毯和汽车脚垫产品 2019 年至 2022 年 1-6 月市场占有率按如下进行测算:
(1)每辆豪华品牌汽车使用的簇绒地毯面积:按照每辆豪华品牌汽车的汽
车主地毯、中控侧护板和行李箱盖板均为簇绒地毯,面积合计为 5.26-6.48 平方
米进行测算;
(2)每辆豪华车和其他品牌汽车使用的汽车针刺地毯面积:每辆豪华品牌
汽车使用的针刺地毯面积按照行李箱左右侧、衣帽架及外轮罩均为针刺地毯,面
积合计为 6.18-7.83 平方米进行测算;每辆其他品牌汽车使用的针刺地毯面积按
照汽车主地毯、中控侧护板、行李箱盖板、行李箱左右侧、衣帽架及外轮罩均为
针刺地毯,面积合计为 11.44-14.30 平方米进行测算;
(3)每辆乘用车使用的汽车脚垫面积:按照每辆乘用车均配套汽车脚垫,
使用的汽车脚垫面积为 1.05-1.45 平方米进行测算。
年度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国内乘用车总销
量(万辆)[注 1]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中:豪华品牌汽
车销量(万辆)[注 118.83 266.14 260.41 227.18
其他品牌汽车销
量(万辆)[注 3]
簇绒地毯市场需
求量测算(万平方 625.14-768.53 1,400.02-1,721.15 1,369.92-1,684.14 1,195.09-1,469.22
米)①[注 4]
公司簇绒地毯总
销量(万平方米) 329.19 762.11 718.68 587.15
②
公司簇绒地毯产
品国内市场占有 42.83%-52.66% 44.28%-54.44% 42.67%-52.46% 39.96%-49.13%
率③=②/①
针刺地毯市场需
求量测算(万平方 9,861.10-12,339.05
米)④[注 5]
公司针刺地毯总
销量(万平方米) 238.53 323.10 163.56 142.61
⑤
公司针刺地毯产
品国内市场占有 1.93%-2.42% 1.11%-1.39% 0.60%-0.75% 0.49%-0.61%
率⑥=⑤/④
汽车脚垫市场需
求量测算(万平方 1,087.28-1,505.20 2,255.61-3,122.62 2,188.69-2,933.07 2,251.62-3,117.10
米)⑦[注 6]
公司汽车脚垫总
销量(万平方米) 58.95 132.29 119.21 96.64
⑧
公司汽车脚垫产
品国内市场占有 3.92%-5.42% 4.24%-5.86% 4.06%-5.63% 3.10%-4.29%
率⑨=⑧/⑦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盖世汽车研究所
注 1:国内乘用车总销量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注 2:豪华品牌汽车销量数据来源于盖世汽车研究所,为非进口车销量,品牌包括:奔
驰、宝马、奥迪、凯迪拉克、红旗、沃尔沃、捷豹、路虎、林肯、讴歌
注 3:其他品牌汽车销量=国内乘用车总销量-豪华品牌汽车销量
注 4:簇绒地毯市场需求量=每辆豪华品牌汽车使用的簇绒地毯面积*豪华品牌汽车销量
注 5:针刺地毯市场需求量=每辆豪华品牌汽车使用的针刺地毯面积*豪华品牌汽车销量
+每辆其他品牌汽车使用的针刺地毯面积*其他品牌汽车销量
注 6:汽车脚垫市场需求量=每辆乘用车使用的汽车脚垫面积*国内乘用车总销量
综上,公司汽车簇绒地毯产品在下游豪华品牌汽车市场中占据了一定的市场
份额,在行业竞争中具备优势地位,汽车针刺地毯和脚垫产品市场份额较低,未
来仍有较大可拓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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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等,截至
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8,469.53 2,451.75 - 16,017.78
机器设备 14,875.98 5,927.75 - 8,948.23
运输工具 366.69 115.51 - 251.17
办公设备及其他 855.66 433.76 - 421.90
合计 34,567.86 8,928.77 - 25,639.09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机器设备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合计 11,506.29 7,529.52 -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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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房屋产权情况如下:
他项
序号 权证号 权属 坐落地 用途 面积(㎡)
权利
鲁(2021)烟台市福不
动产权第 0002195 号
鲁(2021)烟台市福不
动产权第 0002196 号 坤泰 福山区梨景路 5
鲁(2021)烟台市福不 股份 号
动产权第 0002197 号
鲁(2021)烟台市福不
动产权第 0002198 号
鲁(2020)烟台市福不
动产权第 0009929 号
鲁(2020)烟台市福不 坤泰 福山区鸿福街
动产权第 0009930 号 股份 97 号
鲁(2020)烟台市福不
动产权第 0009931 号
鲁(2019)烟台市开不 开发区广州路
动产权第 0011892 号 39 号 2#车间
鲁(2019)烟台市开不 开发区广州路
动产权第 0011889 号 39 号 3#车间
烟台
开发区广州路
鲁(2019)烟台市开不 鑫泰
动产权第 0012063 号
宿舍楼
鲁(2019)烟台市开不 开发区广州路
动产权第 0011887 号 39 号 4#传达
(2)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具体
情况如下:
公司位于福山区梨景路 5 号的房屋及建筑物因消防验收未通过暂未取得房
屋所有权证书。该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为仓库,面积共计 1,161.38 平
方米。
公司位于福山区白云山路 75 号的产业园项目所建设完成的一期厂房、仓库、
食堂、职工宿舍楼和门卫室尚未取得权属证书,面积共计 108 平方米,该等房屋
及建筑物的建设已经获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正在积极推进权属证书办理程序,办理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针对上述房屋及建筑物,发行人正在办理上述房屋及建筑物的权属证书,且
已取得房产所在地政府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和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具体如下: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①2021 年 3 月 13 日,烟台市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证明》,内容如
下:“坤泰公司存在部分房屋建筑物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形,正在依
据《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
规[2019]3 号)的相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经查询,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坤
泰公司能够遵守规划管理(违法建设方面)及建设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等建设
工程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规划管理(违法
建设方面)及建设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工程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而受到我单位行政处罚的记录,亦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正
在接受我单位行政处罚调查的记录。”
“经查询,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坤泰公司能够遵守规划管理(违法建设方
面)及建设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工程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规划管理(违法建设方面)及建设工程施工、验收、备
案等建设工程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我单位行政处罚的记录,亦
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正在接受我单位行政处罚调查的记录。另,
该企业位于梨景路 5 号的厂区内有一处仓库(实测面积 1,161.38 平方米),已持
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城乡规划等法律规定,该建筑不属于违法建设,
我局无须拆除或行政处罚。”
“经查询,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今,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能够遵
守规划管理(违法建设方面)及建设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工程管理方面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规划管理(违法建设方面)及
建设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工程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而受到我单位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正在接受
我单位调查的情形。
证明公司“目前厂房、仓库、食堂、职工宿舍楼以及门卫已经竣工并完成建设工
程竣工验收手续,办理不动产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相关不动产权证书正在依法
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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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明出具了《承诺函》,承诺:
“如发生政府主管部门或其
他有权机构因公司报告期内尚有部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暂未取得权属证书的
情形而责令公司限期拆除或对其课以行政处罚,本人将以现金代偿或补偿的形式
承担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且在承担全部责任
后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发行人上述房屋及建筑物坐落在发行人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之上,不
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发行人上述房屋及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不会对本次发行
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亦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未取得消防验收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未取得消防验收的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
如下所示:
建设主体 房屋建筑物名称 面积(m2) 用途 使用状态 地址
坤泰
仓库 1,161.38 仓库 未使用 福山区梨景路 5 号
股份
坤泰
门卫一、二 108.00 门卫室 已使用 白云山路 75 号
股份
小计 1,269.38 - - -
公司未取得消防验收的房屋建筑物合计面积为 1,269.38m2,占公司合计建筑
面积的比例为 1.43%,占比较低,且未涉及公司的生产厂房、办公场所等关键建
筑物,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
公司位于福山区梨景路 5 号仓库,因其与周边建筑物距离较近,不符合《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3.5 仓库的防火间距”中关于单多层仓库
防火间距不少于 10 米以及消防水池建设的规范要求,未通过消防。但产业园新
厂区投入使用后,公司已将福山区梨景路 5 号厂区的生产和办公设备均整体搬迁
至产业园新厂区,目前福山区梨景路 5 号厂区已未用于生产经营。
公司位于白云山路 75 号产业园产区内的门卫一、二已经获得《规划许可证》
与《施工许可证》,且已经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消防验收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明发行人位于福山区白云山路 75 号的房产建筑物中,“目前厂房、仓库、食堂、
职工宿舍楼和门卫已经竣工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办理不动产证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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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障碍,相关不动产证书正在依法办理过程中”。
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明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发生政府主管部门或其
他有权机构因公司报告期内尚有部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暂未取得权属证书的
情形而责令公司限期拆除或对其课以行政处罚,本人将以现金代偿或补偿的形式
承担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且在承担全部责任
后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发行人上述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消防验收的情形对发行人生产经营
影响较小。
(二)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用 面积 取得 他项
权证号 权属 坐落地 终止日期
号 途 (㎡) 方式 权利
鲁(2021)烟台
市福不动产权
第 0002195 号
鲁(2021)烟台
市福不动产权
第 0002196 号 坤泰 福山区梨 工
鲁(2021)烟台 股份 景路 5 号 业
市福不动产权
第 0002197 号
鲁(2021)烟台
市福不动产权
第 0002198 号
福山区台
鲁(2020)烟台
坤泰 北南路以 工
股份 北、炮山西 业
第 0007778 号
路以西
鲁(2020)烟台
市福不动产权
第 0009929 号
鲁(2020)烟台
坤泰 福山区鸿 工
股份 福街 97 号 业
第 0009930 号
鲁(2020)烟台
市福不动产权
第 0009931 号
鲁(2019)烟台 烟台 开发区广 工
市开不动产权 鑫泰 州路 39 号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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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用 面积 取得 他项
权证号 权属 坐落地 终止日期
号 途 (㎡) 方式 权利
第 0011892 号
鲁(2019)烟台
市开不动产权
第 0011889 号
鲁(2019)烟台
市开不动产权
第 0012063 号
鲁(2019)烟台
市开不动产权
第 0011887 号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 52 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属
一种高频压痕脚 ZL2018210246 继受取得 坤泰
垫 24.7 [注] 股份
一种全自动真空 ZL2018210246 坤泰
填料机 86.8 股份
ZL2018210246 坤泰
一种用于脚垫上
LOGO 和耐磨块 ZL2018210246 坤泰
定位焊接的高频 52.9 股份
焊接机
一种快速换模卡 ZL2018210246 坤泰
扣安装设备 87.2 股份
一种耐火汽车脚 ZL2018210246 坤泰
垫 40.6 股份
ZL2018210246 坤泰
一种底部带有尼
龙塔扣毛刺的无 ZL2018210246 坤泰
尘埃耐磨汽车脚 89.1 股份
垫
一种带护角的汽 ZL2018210260 坤泰
车脚垫 19.3 股份
一种具有多条包 ZL2018210246 坤泰
边的脚垫 55.2 股份
一种专业清理汽
ZL2018210247 坤泰
的设备
一种铝塑复合汽 ZL2018210398 坤泰
车脚垫 57.4 股份
一种地毯加工用 ZL2018210562 坤泰
淋膜机 66.8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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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属
一种带废料收集
ZL2018211008 坤泰
设备
一种地毯切边设 ZL2018211008 坤泰
备 67.4 股份
ZL2018211522 坤泰
一种多层复合汽 ZL2018211522 坤泰
车地毯 08.5 股份
一种吸音汽车地 ZL2018211522 坤泰
毯 33.3 股份
ZL2018210246 坤泰
一种 BCF 纺丝机 ZL2016211017 烟台
废丝清洁装置 83.3 鑫泰
纺丝油剂加热保 ZL2017202725 烟台
温防尘装置 55.0 鑫泰
一种连续膨体长
ZL2016214941 烟台
装置
一种 BCF 纺丝机 ZL2016211036 烟台
色母粒进料装置 42.5 鑫泰
一种 BCF 纺丝机 ZL2016211037 烟台
加热辊保温装置 33.9 鑫泰
一种 BCF 纱线筒 ZL2016211037 烟台
径测量定位直尺 32.4 鑫泰
一种 BCF 纱线手 ZL2016211036 烟台
推车 44.4 鑫泰
一种 BCF 纺丝机
ZL2016211027 烟台
置
一种 BCF 工序防
ZL2019219521 烟台
置
一种安全简易式
ZL2019219521 烟台
固定支撑架
一种脚踩式 BCF ZL2019219522 烟台
纱线打结器 12.4 鑫泰
一种 BCF 纺丝机 ZL2019219522 烟台
分丝辊拆卸工具 84.9 鑫泰
一种切片进料大 ZL2019219522 烟台
料罐进料系统 89.1 鑫泰
一种 BCF 纺丝机 ZL2019219530 烟台
对辊防碰撞装置 42.1 鑫泰
一种 BCF 纱线绕 ZL2019219530 烟台
色卡机固定片 98.7 鑫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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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取得方式 权属
一种 BCF 纱线测 ZL2019219531 烟台
量固定装置 42.4 鑫泰
一种骤冷风式冷 ZL2019219532 烟台
却盘 63.9 鑫泰
一种 BCF 纺丝机 ZL2019219533 烟台
负压监控系统 05.9 鑫泰
一种可移动式
ZL2019219521 烟台
集箱
一种 BCF 纺丝机
ZL2019219522 烟台
式拆卸导流板
一种纱车固定装 ZL2019219522 烟台
置 88.7 鑫泰
一种 BCF 纺丝机 ZL2019219522 烟台
吸枪挂靠支撑架 90.4 鑫泰
一种防止丝束跳
ZL2019219530 烟台
置
一种简易型 BCF ZL2019219530 烟台
纱筒悬挂支撑架 86.4 鑫泰
一种 BCF 纺丝机 ZL2019219531 烟台
油剂循环系统 64.0 鑫泰
一种 BCF 纺丝车 ZL2019219533 烟台
间橡皮防撞门 16.7 鑫泰
一种 BCF 纱线运 ZL2021109226 烟台
输保存设备 66.2 鑫泰
一种纱线卷绕装 ZL2021109059 烟台
置 13.8 鑫泰
ZL2021223685 烟台
ZL2021223684 烟台
ZL2021223683 烟台
一种具有纱线固
ZL2021223828 烟台
卡缠绕机
一 种 塑 料 管 尾 纱 ZL2021223830 烟台
回收装置 94.3 鑫泰
注:公司继受取得的专利为已注销的子公司烟台朗格自主申请取得的专利
坤泰股份继受取得的 10 项专利为其已注销的全资子公司烟台朗格自主申请
取得的专利,上述专利转让的原因、背景如下:
上述专利系烟台朗格于 2018 年 6 月、2018 年 7 月作为申请人自主申请的专
利。2019 年,为整合优化生产流程,烟台朗格拟将主要经营性资产转让给发行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人并注销烟台朗格,在烟台朗格注销前其将上述专利转让予发行人。上述专利取
得的合法合规性情况如下:
(1)2019 年 7 月,坤泰有限与烟台朗格分别签署《专利权转让理由证明》,
约定烟台朗格将所持的上述专利权转让予坤泰有限,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
利权人变更申请;
(2)2019 年 8 月,上述专利完成专利权人变更登记,专利权人由烟台朗格
变更为坤泰有限。
综上所述,公司继受取得专利的原因、背景合理,上述专利权转让已经转让
双方同意并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74 项已获得商标注册证书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号 商标式样 权属 分类 截止期限 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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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注册号 商标式样 权属 分类 截止期限 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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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注册号 商标式样 权属 分类 截止期限 取得方式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注册号 商标式样 权属 分类 截止期限 取得方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3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期 取得方式 权属
坤泰汽车簇绒地毯面
V1.0.0
坤泰汽车簇绒地毯毯
统 V1.0.0
坤泰汽车簇绒纱线倒
纱系统 V1.0.0
重要资产不存在纠纷或诉讼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出具的《证明》,并经查询国家知
识 产 权 局 网 站 ( http://www.cnipa.gov.cn/ )、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商 标 局 网 站
(http://sbj.cnip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12309
中 国 检 察 网 ( https://www.12309.gov.cn )、 中 国 审 判 流 程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s://splcgk.court.gov.cn/gzfwww/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等网站公开信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
行人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重要资产不存在纠纷和诉讼。
(三)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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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能够按照市场公允
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业绩和业务的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
金或资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91.82 213.71 375.19 153.60
注:关键管理人员包括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的变化趋势,与公司净利润的变化趋势保
持一致。其中,2020 年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金额相对较大,主要系 2020 年度
公司净利润增长较大,经营业绩超预算完成,为激励对公司经营业绩做出贡献的
人员,向关键管理人员发放奖金 260.57 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被 担保借款
担保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期
序号 银行 合同号 担保人 担保 /票据余
方式 金额 限
人 额
青 岛 银 行 烟 882022018 高保 发行 2018.12.10-
台分行 字第 00011 号 人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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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担保借款
担保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期
序号 银行 合同号 担保人 担保 /票据余
方式 金额 限
人 额
中国银行开 2018 年张麟轩 张麟轩、靳 烟台 2018.2.28-
发区支行 保字 001 号 怡平、 鑫泰 2019.2.28
中国银行开 2018 年张明保 烟台 2018.2.28-
发区支行 字 001 号 鑫泰 2019.2.28
中国银行开 2018 年张麟轩 张麟轩、靳 烟台 2018.9.21-
发区支行 保字 002 号 怡平 鑫泰 2019.9.30
中国银行开 2018 年张明保 烟台 2018.9.21-
发区支行 字 003 号 鑫泰 2019.9.30
中国银行开 2018 年张明保 发行 2018.11.12-
发区支行 字 004 号 人 2019.12.31
中国银行开 2018 年张明保 发行 2018.3.12-
发区支行 字 002 号 人 2019.3.31
光大银行烟 3809-20180420- 发行 2018.4.20-
台分行 00-01(保 3) 人 2019.4.19
光大银行烟 3809-20180420- 发行 2018.4.20-
台分行 00-01(保 4) 人 2019.4.19
中国银行开 2018 年张麟轩 张麟轩、靳 烟台 2018.11.16-
发区支行 保字 003 号 怡平 朗格 2019.12.31
中国银行开 2019 年张明保 发行 2019.7.25-
发区支行 字 001 号 人 2020.7.31
中国银行开 2019 年张明保 烟台 2019.7.25-
发区支行 字 002 号 鑫泰 2020.7.31
中信银行烟 2019 烟银最保 发行 2019.10.25-
台分行 字第 9450021 号 人 2020.10.25
中信银行烟 2019 烟银最保 发行 2019.10.25-
台分行 字第 9450022 号 人 2020.10.25
光大银行烟 烟 凤 质 发行 2020.1.15-
台分行 20200108 号 人 2020.7.14
光大银行烟 3809-20191211- 发行 2019.12.12-
台分行 00-01(保 1) 人 2020.12.11
光大银行烟 3809-20191211- 发行 2019.12.12-
台分行 00-01(保 2) 人 2020.12.11
中国工商银 0160600002-201
发行 2019.5.13-
人 2024.4.23
支行 字 0030 号
中国工商银 0160600002-201
发行 2019.5.13-
人 2024.4.23
支行 字 0032 号
中国工商银 0160600002-201
发行 2019.5.13-
人 2024.4.23
支行 字 0033 号
工商银行烟 发行 2019.5.13-
台福山支行 人 2024.5.12
招商银行烟 发行 2019.01.21-
台分行 人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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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担保借款
担保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期
序号 银行 合同号 担保人 担保 /票据余
方式 金额 限
人 额
招商银行烟 发行 2019.01.21-
台分行 人 2021.01.20
招 商 银 行 烟 535XY2020020 发行 2020.7.31-
台分行 65504 人 2023.7.30
招 商 银 行 烟 535XY2020020 发行 2020.7.31-
台分行 65505 人 2023.7.30
中 国 银 行 开 2020 年张明保 烟台 2020.3.6-
发区支行 字 001 号 鑫泰 2021.3.31
中 国 银 行 开 2020 年张明保 发行 2020.7.1-
发区支行 字 002 号 人 2021.7.31
青 岛 银 行 烟 882022020 高保 发行 2020.1.20-
台分行 字第 00002 号 人 2021.1.20
中 信 银 行 烟 2020 烟银最保 发行 2020.11.9-
台分行 字第 0450035 号 人 2022.5.3
中 信 银 行 烟 2020 烟银最保 发行 2020.11.9-
台分行 字第 0450036 号 人 2022.5.3
中国银行烟
字 001 号 鑫泰 022.12.31
行
中国银行烟
字 002 号 人 2022.12.31
行
青 岛 银 行 烟 882022021 高保 发行 2021.4.7-
台分行 字第 00010 号 人 2022.12.31
招 商 银 行 烟 535HT20210307 发行 2021.02.09-
台分行 5802 人 2026.02.08
招 商 银 行 烟 535HT20210307 发行 2021.02.09-
台分行 5803 人 2026.02.08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以及对新
厂区的投资建设,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在向银行机构进行贷款融资时,虽
然公司及子公司用于银行抵押的资产金额能够覆盖贷款金额,但银行机构仍会要
求贷款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抵押担保,基于银行金融
机构的上述业务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明,子公司烟台鑫泰的法定代表人张
麟轩(2018 年 8 月 14 之前担任)、张明(2018 年 8 月 14 之后担任)及张明配偶
李峰等存在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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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支付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关联采购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公司日常经营中的必要支出。
因此,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担保。公司制定了规范适当的关
联交易制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得到了有效规范和控制,公司
不存在对关联方依赖的情形,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构成重大影响。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下表:
所兼职单
姓 性 任期起 2021 年 兼职 兼职
出生年月 职务 简要经历 位与公司
名 别 止日期 薪酬 单位 职务
关系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高中学历。1984 年 8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鸡西
非金属矿工业公司业务经
理;2004 年 6 月至 2018 年
董事长、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总经理、
张 1965 年 10 烟台鑫 2022.11- 坤丞投
男 市坤泰石墨有限责任公司 87.53 务合伙 公司股东
明 月 泰执行 2025.11 资
执行董事;2009 年 12 月至 人
董事兼
经理
执行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今任坤泰股份董事长兼总
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烟台鑫泰执行董事兼
经理、坤丞投资执行事务合
伙人。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1987 年 7
月至 1989 年 11 月,任黑龙
江省鸡西市第十九中学教
师;1989 年 11 月至 2005
陈 1967 年 9 董事、副 2022.11-
男 年 12 月,历任黑龙江省鸡 47.47 - - -
凯 月 总经理 2025.11
西市教育局人事调配员、团
委书记、校办公司经理、基
建办主任;2005 年 12 月至
市顺发采石场个体户;2010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所兼职单
姓 性 任期起 2021 年 兼职 兼职
出生年月 职务 简要经历 位与公司
名 别 止日期 薪酬 单位 职务
关系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
坤泰有限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1993 年 8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佳木
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
任烟台山村果园绿色食品
董事、副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耿
佳 女 38.12 - - -
月 财务总 2025.11 任华新(中国)投资有限公
辉
监 司外派财务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坤泰
有限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学历。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烟台
富士康科技集团技术工程
师;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常 1984 年 7 2022.11- 料科技有限公司体系工程
男 董事 29.37 - - -
舰 月 2025.11 师;2013 年 5 月至 2018 年
监;2019 年 1 月至今,任
烟台鑫泰运营总监;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坤泰股份
董事。现任公司董事、烟台
鑫泰运营总监。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学位。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北京
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助
理;2006 年 3 月至 2009 年 北京科
孙
聘 男 3.00 -
月 事 2025.11 务所专职律师;2009 年 7 顾问有监
银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联想 限公司
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务经理;
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风控总监;2014 年 9 月至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所兼职单
姓 性 任期起 2021 年 兼职 兼职
出生年月 职务 简要经历 位与公司
名 别 止日期 薪酬 单位 职务
关系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风控副
总监;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创慧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科桥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风控总监。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浙江财
副教授 -
权,博士研究生,副教授, 经大学
硕士生导师。自 2001 年 8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武汉
市硚口区源光亚明照明器
材经营部业务代表;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武
汉学苑书店个体户;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3 月,浙
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
刘 2022.11- 2006 年 3 月至 2009 年 9 月, 杭州 冠
毅 男 3.00 捷 私 募 执行董 公 司 董 事
月 事 2022.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浙
群 2025.11 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读; 基金 管 事兼总 担 任 董 事
理有 限 经理 的企业
公司
财经大学副教授;2019 年
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
杭州冠捷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
经大学副教授、杭州冠捷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上海师
权,博士研究生,副教授。 范 大 学 副教授 -
月,任山西财经大学工商管 宁波微
公司董事
敬 担任董事
志 男 3.00 的企业
月 事 2022.11- 院财务管理系副教授、硕士 限公司
勇 2025.11 生导师、教师;2017 年 7
杭州觅
月至今,任宁波微科光电股 公司董事
睿 科 技 独立董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担任董事
股份有事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的企业
限公司
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所兼职单
姓 性 任期起 2021 年 兼职 兼职
出生年月 职务 简要经历 位与公司
名 别 止日期 薪酬 单位 职务
关系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
董事、宁波微科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觅睿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上海师范大学副教授。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监事会 权,大专学历。2012 年 3
主席、职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坤泰
李 1983 年 3 2022.11-
女 工代表 有限销售客服;2019 年 12 7.72 - - -
娟 月 2025.11
监事、销 月至今任公司销售客服。现
售客服 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
表监事、销售客服。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监事、
权,本科学历。林凯先生自
烟台鑫
林 1993 年 3 2022.11- 2016 年 7 月至今,历任烟
男 泰生产 10.76 - - -
凯 月 2025.11 台鑫泰工艺工程师、生产部
部生产
生产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经理
烟台鑫泰生产部生产经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研究生。2014 年 3
监事、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烟台
汪 烟台鑫 鑫泰工艺工程师;2015 年 3
满 女 泰项目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烟台 13.39 - - -
月 2025.11
意 开发经 鑫泰项目主管;2017 年 3
理 月至今,任烟台鑫泰项目开
发经理。现任公司监事、烟
台鑫泰项目开发经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王翔宇先生
自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王 副总经
翔 男 理、董事 16.52 - - -
月 2025.11 月,任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
宇 会秘书
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张明直接持有公司 66.5275%的股份,并通
过坤丞投资控制公司 7.8261%股份的表决权,同时通过一致行动人李峰控制公司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女耿欣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①各方承诺并认可坤泰股
份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明;②协议各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在坤泰股份日常生
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保持一致行动;③若各方无法就某一事项达
成一致意见的,则应以张明的意见为各方形成的最终意见,各方按照张明的意见
在坤泰股份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会议、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④如日后张麟轩
承继张明的控股股东地位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届时协议各方对协议所
列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应当以张麟轩的意见为各方形成的最终意见,各
方应按张麟轩的意见在坤泰股份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会议、股东大会上投票表
决;⑤李峰、耿欣承诺,在张明、张麟轩或其继承人控制坤泰股份的前提下,将
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不谋求针对坤泰股份的控制地位;⑥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
日起生效,自协议各方及其继承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坤泰股份股权且各方均不
在坤泰股份任职之日起效力终止。基于《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在张麟轩承继
张明的控股股东地位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之前,李峰、耿欣所持有股份对
应的表决权需与张明保持一致行动,且出现冲突意见时需要以张明意见为最终意
见;在张麟轩承继张明的控股股东地位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之后,李峰、
耿欣所持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需与张麟轩保持一致行动,且出现冲突意见时需要
以张麟轩意见为最终意见。
报告期期初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期间,李峰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未领取薪酬;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期间,虽然李峰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但李峰未持有公司股份,其
担任董事职务系由实际控制人张明提名而聘任,李峰未在公司具体职能部门任
职,未领取薪酬;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今,李峰持有公司 22.1681%股份,但李
峰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未领取薪酬,同时,基于
李峰与张明、张麟轩、耿欣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李峰、耿欣与张明保持一致
行动并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以张明的意见为各方形成的最终意见,如日后张麟
轩继承张明的控股股东地位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李峰、耿欣与张麟轩保
持一致行动并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以张麟轩的意见为各方形成的最终意见,并
且在张明、张麟轩及其继承人控制坤泰股份的前提下,李峰和耿欣不谋求坤泰股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份的控制地位。因此,李峰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力较弱,无法对发行人形成
重大影响与重要作用,李峰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张明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221,293.83 36,564,500.03 45,593,100.93 22,060,569.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5,518,257.53
应收票据 8,872,598.30 4,268,835.04 9,692,900.86 6,464,525.76
应收账款 94,966,832.82 117,864,588.09 106,700,443.20 98,118,082.40
应收款项融资 33,601,130.66 52,506,958.37 37,871,591.97 17,572,562.98
预付款项 10,547,597.45 5,634,868.09 5,614,063.11 2,656,046.96
其他应收款 7,009,060.41 6,927,516.64 9,702,014.44 8,583,138.56
存货 82,868,110.88 74,709,274.28 57,737,220.91 63,956,070.23
其他流动资产 2,983,561.21 2,548,500.72 505,580.49 4,108.46
流动资产合计 290,070,185.56 301,025,041.26 273,416,915.91 224,933,362.23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12,066,679.13 7,711,544.97 - -
固定资产 256,390,869.96 255,483,525.55 121,066,466.35 133,766,954.99
在建工程 1,689,677.65 3,286,033.88 90,221,293.63 6,878,496.53
使用权资产 8,279,910.44 - - -
无形资产 36,723,587.07 38,131,997.40 41,417,159.51 42,290,283.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88,334.03 4,251,917.95 3,094,723.37 3,184,371.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558,803.74 7,471,634.21 6,227,433.99 8,799,633.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0,297,862.02 316,336,653.96 262,027,076.85 194,919,740.26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资产总计 620,368,047.58 617,361,695.22 535,443,992.76 419,853,102.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5,842,526.50 23,827,386.94 26,232,043.62 62,084,830.90
应付票据 18,524,931.81 32,230,708.75 41,567,092.90 16,566,099.16
应付账款 42,825,785.93 42,696,914.80 44,152,835.76 46,240,079.82
预收款项 - - - 202,600.33
合同负债 1,290,406.88 909,417.95 1,889,090.98 -
应付职工薪酬 2,694,471.89 4,501,654.24 8,129,180.25 4,656,851.97
应交税费 8,784,967.98 11,796,206.71 9,832,656.13 18,700,228.82
其他应付款 65,260,190.38 91,137,106.57 38,628,066.58 8,029,540.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098,196.42 34,638,176.09 417,645.83 -
其他流动负债 6,041,886.12 2,335,340.71 3,893,235.26 4,583,241.46
流动负债合计 212,363,363.91 244,072,912.76 174,741,847.31 161,063,473.4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131,102.60 9,526,011.20 14,600,000.00 -
租赁负债 7,465,529.19 - - -
递延收益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4,564.3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096,631.79 10,026,011.20 15,100,000.00 504,564.38
负债合计 224,459,995.70 254,098,923.96 189,841,847.31 161,568,037.8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6,250,000.00 86,250,000.00 86,250,000.00 83,250,000.00
资本公积 153,431,555.34 153,431,555.34 153,431,555.34 135,607,485.11
其他综合收益 -3,082.57 - - -
盈余公积 16,250,517.80 16,250,517.80 9,447,511.69 3,300,919.98
未分配利润 139,979,061.31 107,330,698.12 96,473,078.42 36,126,659.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5,908,051.88 363,262,771.26 345,602,145.45 258,285,064.66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20,368,047.58 617,361,695.22 535,443,992.76 419,853,102.49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98,148,620.64 414,487,178.22 376,572,177.58 324,084,424.67
其中:营业收入 198,148,620.64 414,487,178.22 376,572,177.58 324,084,424.67
二、营业总成本 160,967,059.16 322,453,494.06 272,388,239.94 251,949,855.68
其中:营业成本 138,370,390.77 276,662,633.20 232,332,157.97 206,959,364.10
税金及附加 2,396,190.68 4,358,410.29 3,714,094.56 3,587,992.59
销售费用 2,555,901.29 7,773,120.71 5,348,742.66 11,106,132.43
管理费用 11,912,589.92 23,671,342.16 20,884,803.34 22,394,352.43
研发费用 4,786,107.21 7,247,266.00 7,046,471.60 6,452,785.48
财务费用 945,879.29 2,740,721.70 3,061,969.81 1,449,228.65
加:其他收益 1,355,122.93 2,968,876.68 600,487.84 146,408.8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7,308.48 182,079.95 360,074.16 277,913.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 - -18,257.53 18,257.53
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392,912.97 -2,444,356.90 1,815,932.49 2,540,597.0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95,457.50 -1,052,209.82 -1,198,296.67 -1,579,611.5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9,709.42 -317,632.89 70,789.61 40,539.02
三、营业利润 40,071,157.78 91,370,441.18 105,814,667.54 73,578,673.03
加:营业外收入 66,581.67 6,987.79 300,593.85 348,510.25
减:营业外支出 741,845.49 981,864.88 22,799.74 298,926.25
四、利润总额 39,395,893.96 90,395,564.09 106,092,461.65 73,628,257.03
减:所得税费用 6,747,530.77 17,679,296.39 23,199,817.93 17,174,487.12
五、净利润 32,648,363.19 72,716,267.70 82,892,643.72 56,453,769.9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082.57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3,082.57 - - -
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
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3,082.57 - - -
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2,645,280.62 72,716,267.70 82,892,643.72 56,453,769.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84 0.96 0.6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84 0.96 0.68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3,460,549.64 359,144,756.62 338,963,559.26 324,177,641.04
收到的税费返还 682,333.16 1,724,814.72 665,378.26 2,541,983.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084,825.44 21,779,788.95 7,953,536.12 14,973,760.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2,227,708.24 382,649,360.29 347,582,473.64 341,693,385.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2,765,649.48 239,265,729.07 191,907,171.11 197,438,705.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930,855.04 43,008,516.83 28,574,326.54 30,358,253.6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911,247.14 38,401,730.73 39,657,812.75 33,209,739.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393,620.66 17,323,899.02 27,813,872.05 21,536,893.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8,001,372.32 337,999,875.65 287,953,182.45 282,543,591.92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226,335.92 44,649,484.64 59,629,291.19 59,149,793.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7,000,000.00 123,700,000.00 183,780,000.06 3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6,787.90 187,346.62 430,291.37 687,353.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602,143.17 124,057,346.62 184,517,291.43 34,646,401.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7,000,000.00 123,700,000.00 178,280,000.06 53,381,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545,209.70 163,289,171.73 199,147,176.88 92,196,468.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3,066.53 -39,231,825.11 -14,629,885.45 -57,550,066.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0,4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5,800,000.00 62,826,011.20 46,200,000.00 71,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7,063,316.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800,000.00 62,826,011.20 66,600,000.00 78,063,316.6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3,540,000.00 36,120,000.00 67,000,000.00 5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1,600.00 1,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572,589.10 65,213,881.34 98,629,603.54 102,190,467.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772,589.10 -2,387,870.14 -32,029,603.54 -24,127,150.4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705,498.02 2,669,808.61 12,640,536.94 -22,600,966.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246,857.97 29,577,049.36 16,936,512.42 39,537,479.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952,355.99 32,246,857.97 29,577,049.36 16,936,512.42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依据经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
及其对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71 -91.63 5.43 -9.7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7.68 18.73 41.20 70.56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 - - 190.77
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65.26 -37.63 29.43 18.78
外收入和支出
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 - - -42.41 -221.3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86.64 186.37 93.70 63.60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
响数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5.46 131.63 61.14 -10.79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
- - - -
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
经常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64.84 7,271.63 8,289.26 5,645.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三)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占净资产的比例(%)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量(元)
(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02 19.04 26.26 21.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0.37 0.83 0.96 0.68 0.37 0.83 0.96 0.68
东的净利润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流动资产 29,007.02 46.76 30,102.50 48.76 27,341.69 51.06 22,493.34 53.57
非流动资产 33,029.79 53.24 31,633.67 51.24 26,202.71 48.94 19,491.97 46.43
合计 62,036.80 100.00 61,736.17 100.00 53,544.40 100.00 41,985.3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1,985.31 万元、53,544.40 万元、
应收款项融资余额相应增加,以及博创至知增资所致;非流动资产增加 6,710.73
万元,主要系产业园项目建设导致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增加较多。
(1)公司收入增加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
资余额增加;
(2)由于市场价格上涨,公司适当增加了纺粘无纺布、化学短纤等
原材料储备;
(3)2021 年公司整体业务规模扩大,且第四季度客户订单量增加,
公司积极组织生产备货,因此年末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余额增加。非流
动资产较 2020 年增加 5,430.96 万元,主要系产业园项目建设持续投入导致固定
资产和在建工程合计期末余额增加。
少 1,095.49 万元,主要系收回货款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减少,以及票据到期承兑、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并终止确认的未到期票据金额较大导致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减
少;非流动资产增加 1,396.12 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将租赁的厂房确
认为使用权资产,以及针刺地毯生产线、智能立体仓库等在建工程投入增加导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结构以及占总负债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短期借款 4,584.25 20.42 2,382.74 9.38 2,623.20 13.82 6,208.48 38.43
应付票据 1,852.49 8.25 3,223.07 12.68 4,156.71 21.90 1,656.61 10.25
应付账款 4,282.58 19.08 4,269.69 16.80 4,415.28 23.26 4,624.01 28.62
预收款项 - - - - - - 20.26 0.13
合同负债 129.04 0.57 90.94 0.36 188.91 1.00 - -
应付职工薪酬 269.45 1.20 450.17 1.77 812.92 4.28 465.69 2.88
应交税费 878.50 3.91 1,179.62 4.64 983.27 5.18 1,870.02 11.57
其他应付款 6,526.02 29.07 9,113.71 35.87 3,862.81 20.35 802.95 4.97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604.19 2.69 233.53 0.92 389.32 2.05 458.32 2.84
流动负债小计 21,236.34 94.61 24,407.29 96.05 17,474.18 92.05 16,106.35 99.69
长期借款 413.11 1.84 952.60 3.75 1,460.00 7.69 - -
租赁负债 746.55 3.33 - - - - - -
递延收益 50.00 0.22 50.00 0.20 50.00 0.26 50.00 0.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0.46 0.00
非流动负债小计 1,209.66 5.39 1,002.60 3.95 1,510.00 7.95 50.46 0.31
负债合计 22,446.00 100.00 25,409.89 100.00 18,984.18 100.00 16,156.8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6,156.80 万元、18,984.18 万元、
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和租赁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的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9,814.86 41,448.72 37,657.22 32,4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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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 13,837.04 27,666.26 23,233.22 20,695.94
营业利润 4,007.12 9,137.04 10,581.47 7,357.87
利润总额 3,939.59 9,039.56 10,609.25 7,362.83
净利润 3,264.84 7,271.63 8,289.26 5,645.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199.38 7,140.00 8,228.12 5,656.17
益后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2,408.44 万元、37,657.22 万元、41,448.72
万元和 19,814.8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645.38 万元、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656.17 万元、8,228.12 万元、7,140.00 万元和 3,199.38
万元。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 19,624.64 99.04 41,240.89 99.50 37,534.37 99.67 32,218.65 99.41
其他业务收入 190.22 0.96 207.83 0.50 122.85 0.33 189.79 0.59
合计 19,814.86 100.00 41,448.72 100.00 37,657.22 100.00 32,408.44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内饰件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
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41%、99.67%、99.50%、99.04%,是公
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簇绒地毯、针刺地毯、汽车脚垫。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按照产品类别的分类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簇绒地毯 10,268.48 52.32 24,042.84 58.30 24,102.54 64.21 20,822.69 6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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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刺地毯 3,792.44 19.32 5,189.78 12.58 3,017.31 8.04 2,809.69 8.72
汽车脚垫 4,563.36 23.25 10,710.12 25.97 9,384.05 25.00 7,796.17 24.20
其他 1,000.36 5.10 1,298.14 3.15 1,030.47 2.75 790.10 2.45
合计 19,624.64 100.00 41,240.89 100.00 37,534.37 100.00 32,218.65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簇绒地毯销售收入分别为 20,822.69 万元、24,102.54 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类别的分类情况如下:
项目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变动金额 变动 销售金额 变动金额 变动 销售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比例 (万元) (万元) 比例 (万元)
簇绒地毯 10,268.48 24,042.84 -59.70 -0.25% 24,102.54 3,279.84 15.75% 20,822.69
针刺地毯 3,792.44 5,189.78 2,172.47 72.00% 3,017.31 207.62 7.39% 2,809.69
汽车脚垫 4,563.36 10,710.12 1,326.07 14.13% 9,384.05 1,587.87 20.37% 7,796.17
其他 1,000.36 1,298.14 267.67 25.98% 1,030.47 240.37 30.42% 790.10
合计 19,624.64 41,240.89 3,706.52 9.87% 37,534.37 5,315.71 16.50% 32,218.65
从分产品的销售收入变动情况上看,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9 年
增长 5,315.71 万元,增长主要来源于簇绒地毯和汽车脚垫,簇绒地毯和汽车脚垫
分别增长 3,279.84 万元和 1,587.87 万元,较 2019 年的增长比例分别为 15.75%和
源于针刺地毯和汽车脚垫,针刺地毯和汽车脚垫销售收入分别增长 2,172.47 万
元、1,326.07 万元,较 2020 年增长比例分别为 72.00%、14.13%。
(3)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产品类别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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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簇绒地毯 3,142.17 54.04 7,994.97 58.88 9,801.85 68.46 7,910.84 68.59
针刺地毯 567.16 9.75 752.86 5.54 698.95 4.88 460.17 3.99
汽车脚垫 1,875.65 32.26 4,530.48 33.37 3,739.53 26.12 3,113.71 27.00
其他 229.86 3.95 299.39 2.21 77.95 0.54 49.04 0.43
合计 5,814.84 100.00 13,577.71 100.00 14,318.28 100.00 11,533.75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贡献主要来源于簇绒地毯、针刺地毯、汽车脚垫,三
者合计实现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比重分别为 99.57%、99.46%、97.79%、96.05%。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分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毛利率 变动幅度 毛利率 变动幅度 毛利率 变动幅度 毛利率
(%) (个百分点) (%) (个百分点) (%) (个百分点) (%)
簇绒地毯 30.60 -2.65 33.25 -7.42 40.67 2.68 37.99
针刺地毯 14.96 0.45 14.51 -8.65 23.16 6.79 16.38
汽车脚垫 41.10 -1.20 42.30 2.45 39.85 -0.09 39.94
其他 22.98 -0.08 23.06 15.50 7.56 1.36 6.21
合计 29.63 -3.29 32.92 -5.23 38.15 2.35 35.80
报告期各期,公司簇绒地毯的毛利率分别为 37.99%、40.67%、33.25%、
垫的毛利率分别为 39.94%、39.85%、42.30%、41.10%。
(4)主要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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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22.63 4,464.95 5,962.93 5,914.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31 -3,923.18 -1,462.99 -5,755.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77.26 -238.79 -3,202.96 -2,412.72
汇率变动的影响 19.48 -36.00 -32.93 -7.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70.55 266.98 1,264.05 -2,260.10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净额存在一定波动。 2019 年现金流量净额为
-2,260.10 万元,主要系支付烟台鑫泰股权收购款和购买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及
厂房建设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大,以及偿还到期银行借款及利息支出和
支付现金股利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1)财务方面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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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持续稳定,盈利质量高。
公司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完整的资产体系,资产质量较好。流动资产以货币
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为主,均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
资产,处于正常的采购、生产、销售和变现周期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
款余额绝大部分账龄在 1 年以内,从过往历史记录看,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
小。公司未发生过到期未偿还银行借款本息的情形,在银行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资金周转保证。
(2)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公司深耕汽车内饰件领域多年,已经在品牌、研发、生产和销售方面积累较
强的竞争力。公司产品质量稳定,品种类型多样,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在业内
树立良好的口碑和品牌价值,目前市场范围仍在扩大。同时,公司凭借长期以来
良好的商业信誉与众多整车厂及一级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推进及本次募投项目的
实施和投产,公司的市场份额、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等各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提
高。预计未来几年,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将持续得到改善,本次公开发行有
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
(六)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股利分配原则进行股利分配。公司
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采取派发现金或股票的
形式。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状况和发展规划提出,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按公司净利润弥补累计亏损后金额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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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继续提取法定公积金。
(3)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4)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利润,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
外。
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现金股利 6,000.00 万元(含税)。截至 2019 年末,
上述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的全体在册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现金股利 1,689.89 万元(含
税)。截至 2020 年末,上述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年 3 月 14 日的全体在册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现金股利 2,486.81 万元(含税)。
截至 2021 年末,上述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册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现金股利 3,018.75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股利分配
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21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1)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①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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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具有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
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素。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
现金流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②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如下具体条件:
A、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
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足,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
续经营;
B、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C、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D、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的下述
情形之一:
A、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B、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C、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③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最近 12 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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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④股票股利分配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已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的前提下,发放股票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
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调整
①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A、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
司 1/2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
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
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B、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拟定利润分配预案,
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
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C、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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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公司无特殊情况或因本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
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
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
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
大会表决;
E、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②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条件和程序
A、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
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B、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董事
应对调整或变更的理由真实性、充分性、合理性、审议程序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
是否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监事会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进行审议,并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事项经上述程序审
议通过后,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
与表决。
(七)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生产、销售:汽车地毯、顶棚、合成纤
烟台鑫泰 维;销售:汽车零部件;货物及技术的 100.00%
进出口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技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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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厂房租赁。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坤泰(北查
尔斯顿)有 汽车脚垫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100.00%
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烟台鑫泰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总资产 17,610.20 15,040.63
净资产 15,117.40 13,324.12
营业收入 5,833.60 11,422.46
净利润 1,793.28 3,360.94
发行人子公司坤泰(北查尔斯顿)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总资产 831.07 -
净资产 -9.23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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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及其依据
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总数为 2,875.00 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
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项目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产业园
项目
年产 675 万 m2 高档针刺材料和 15,000
吨 BCF 纱线建设项目
合计 77,067.49 35,403.02
“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分二期建设,公司已使用自筹
资金进行一期建设,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 20,335.74 万元进行二期建设(以下简
称“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二期)”);“年产 675 万 m2
高档针刺材料和 15,000 吨 BCF 纱线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公司已使用自筹资
金进行一期建设,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 6,212.70 万元进行二期建设(以下简称“年
产 675 万 m2 高档针刺材料和 15,000 吨 BCF 纱线建设项目(二期)”)。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通过自有资金
或银行贷款等自筹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根据监管
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剩余部分继续投入相关项目的后
续建设。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募集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将
由公司自筹或通过银行借款予以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分析
(一)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二期)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消费升级及汽车金
融的支持,汽车市场呈现稳步发展态势,中长期具备成长潜力。同时,我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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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消费结构与消费需求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乘用车用户群体向年轻化、高知
高薪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对汽车内部的美观性、舒适性等要求增加,汽车内饰
件成为消费者购车时关注的重要属性。汽车地毯及汽车脚垫作为汽车重要的内饰
件,其需求将伴随汽车市场的发展、消费者结构与需求的改变而不断增长。
(二)年产 675 万㎡高档针刺材料和 15000 吨 BCF 纱线建设项目(二期)
近年来,公司汽车簇绒地毯、汽车脚垫产品需求保持增长态势,加大了对公
司自制 BCF 纱线的需求。未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中高端汽车仍
将保持稳定增长,带动汽车内饰件行业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加对公司汽车簇绒地
毯和汽车脚垫的需求,提高对 BCF 纱线的需求量。而公司当前 BCF 纱线的产能
利用率较高,现有生产能力无法满足未来汽车地毯、汽车脚垫业务持续扩张的需
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建设新的纺丝生产线,提升公司 BCF 纱
线的生产能力,为公司拟规划的“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二
期)
”奠定充足的原料产能基础。
(三)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公司所处的汽车内饰件行业为创新驱动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专业的技术研
发人才和良好的培养体系是公司技术持续创新和管理水平提升的源动力。汽车内
饰件制造企业需紧随下游车型更新换代和消费者需求的改变快速进行产品创新
和前沿技术研究,因此,公司有必要对现有技术研发团队进行进一步扩充,培养
优秀的复合型研发人员并打造更加完善的培养体系。
研发中心项目将建设汽车内饰件声学 NVH 实验室,引进 VOCs 测试、光照
老化试验等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开发和检验水平,在下游市场需求变化迅
速的趋势下,有助于公司及时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同时通过先
进的管理软件工具的购置,实现分工明确、流程规范、高效率的管理企业,进而
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所处汽车内饰件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从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到产
品销售均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资金实力是公司规模扩张、业务发展的重要影响
因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规模不断扩大,随着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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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营业收入将继续增长,预计营运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大。因此,为有效
缓解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本次拟从募集资金中使用 4,733.49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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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除关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特别风险提示”
外,还请投资者关注下来风险:
一、行业和市场风险
(一)行业政策风险
汽车工业是我国的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具有产业链条长、拉动能力强的特点,
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我国一直对汽车工业给予了较强的政策
支持,在产业规划、技术引进、产业投融资、产品质量保障、消费税收优惠等方
面出台了多项政策或规定,鼓励国内整车和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快速发展。与此同
时,汽车消费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环境污染加剧、城市交通状况恶化、能源消费
紧张等社会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汽车生产和消费的政策也正在发生结构性
调整,比如推出更高的环保标准、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个别城市实行限牌或限
行等政策。未来,如果国家或地方政府关于汽车产业的调控政策对汽车行业整体
的生产及消费造成不利影响,将影响汽车内饰件行业的市场需求,进而影响公司
的经营业绩。
(二)汽车芯片短缺风险
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国外芯片厂商的正常生产和运输受到影响,同时,疫
情期间笔记本电脑、游戏机、电视等用于居家办公和娱乐的电子产品需求快速上
升,电子产品耗用大量的芯片产能,全球芯片供应短时间内难以跟上需求的变化。
在国内的芯片供给存在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国内各大主机厂均出现因芯片短缺而
导致整车减产的情况,这一情况在 2021 年三季度表现尤为突出。由于全球新冠
疫情反复,芯片紧缺问题得到彻底缓解的时间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芯片短缺
情况持续,公司有可能面临因下游减产带来的订单取消或大幅减少的情形,从而
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0,258.10 万元、24,67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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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24,292.51 万元、11,096.0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2.51%、
一,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路径造成了汽车整车厂商的集中度较高,而公司与欧拓集
团、富晟集团等形成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该等客户是华晨宝马、一汽大
众的一级供应商,在国内豪华车主地毯、脚垫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较高,进而公司
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二,汽车内饰件行业准入门槛较高,整车厂及其一级供应商
一般都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标准和稳定的采购体系,并通常会与配套供应商
建立较为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尤其是对具有开发能力的配套供应商,其产品
研发通常会跟随整车厂的车型开发而同步开展,相关车型一旦量产,配套供应商
一般不会轻易更换。
若未来本公司主要客户及其供货的整车厂因宏观经济波动或其自身市场竞
争力、主要车型产品力下降导致生产计划缩减、采购规模缩小,或因本公司产品
无法满足需求,将可能导致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经营
业绩受到不利影响。从终端销售来看,公司面向“一汽系”、“华晨系”、“北
汽系”等车型的销售占比较高,若未来奥迪、宝马、奔驰、沃尔沃、红旗等品牌
车型市场销量下降或者其他竞争者取得更多项目定点,可能导致公司业务份额减
少,进而将影响公司的销售规模和利润水平。
(二)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整车厂在汽车销售中采取“前高后低”的定价策略,新车型上市初期的价格
较高,后续价格会根据市场反映情况逐渐下调。因此,整车厂在下达新车型发包
订单时,会根据其整车定价策略,要求零部件供应商在发包订单中协商定价的基
础上,逐年适当下调供货价格,形成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年降”惯例。受年降政
策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同一产品的销售单价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如果公司承接
的新车型发包订单的数量不足,甚至不能承接到主要客户的新车型发包订单,将
导致公司产品平均售价出现下降风险,并且,如果公司在项目定点的初始报价时,
不能合理预计项目量产后的产品年降的影响而取得较低的初始报价,则可能出现
在量产期间内因年降政策而导致产品单价过低,给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带来
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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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内饰件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面对激烈的市
场竞争,公司需要配合下游汽车产品的更新换代和升级而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产
品创新。公司在创新过程中,如果无法及时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或无法正
确把握新技术的发展趋势,或无法在技术开发过程中实施有效管理、把握开发周
期、降低开发成本,则公司将面临创新失败的风险。
(四)未进入售后市场的风险
公司汽车地毯产品主要配套整车前装市场,与整车紧密组装、随整车配套出
厂的该类汽车内饰件产品一般不轻易更换,售后市场空间较小。公司汽车脚垫产
品为可拆卸内饰件,具有一定售后市场空间。目前,公司汽车脚垫产品已初步涉
足售后市场,但受限于产能、人力等资源,销售规模较小。伴随着公司上市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随之扩大,人才团队逐步扩
充,并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后,公司将加大进度拓展售后市场。未来,如果下游
市场转换较快,公司无法及时跟进售后市场变动或无法拓展售后市场获取业务,
则可能将对公司产品的需求、经营业绩、市场开拓等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发行人面
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国家主管部门追缴未缴纳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风险,发行人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
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未通过消防验收的风险
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通过消防验收的风险,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
日,公司未取得消防验收的房屋建筑物合计面积为 1,269.38m2,占公司合计建筑
面积的比例为 1.43%,占比较低,且未涉及公司的生产厂房、办公场所等关键建
筑物。公司位于白云山路 75 号产业园产区内的门卫已经获得《规划许可证》与
《施工许可证》,且已经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消防验收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福山区梨景路 5 号的仓库因无法建设消防水池,未通过消防验收。虽然公司位于
福山区梨景路 5 号的仓库已不再用于生产经营,但如果未来出现管理不善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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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则可能出现福山区梨景路 5 号的仓库因不满足消防条件而出现消防风险,导
致公司面临相关财产损失风险和行政处罚风险。
(七)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2,408.44 万元、37,657.22 万元、41,448.72
万元、19,814,86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5,645.38 万元、8,289.26 万元、7,271.63 万
元、3,264.84 万元。
公司 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2,341.18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增长 5.95%;
实现净利润 4,636.40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减少 17.0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56.48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减少 19.41%。公
司 2022 年 7-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526.32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增长 23.43%;实
现净利润 1,371.56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减少 22.1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57.10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减少 25.00%。
虽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的客户项目定点数量较多,但客户订单需要
逐步增长,公司预计 2022 年全年净利润仍存在下滑的风险。
同时,如果未来出现客户因芯片短缺而减少向公司的采购、主要原材料价格
持续上涨、因疫情防控而导致公司及客户供应商停产等情况,则可能会导致公司
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下降,进而使得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三、内控风险
(一)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发行人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
完善、合理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人员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这对
公司在内部控制、人员管理、资源整合、研发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更高要
求。发行人的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公司在运营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未能继续强化内控体系建设,相关内控制
度不能随着企业规模扩张和发展而不断完善,则可能出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不
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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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明,张明直接持有公司 66.5275%的股份,并通过坤丞
投资控制公司 7.8261%股份的表决权,同时通过一致行动人李峰控制公司
前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行,但并不能排除实际控
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和人事安排等
重大事项实施不当影响,进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811.81 万元、10,670.04 万
元和 11,786.46 万元和 9,496.68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3.62%、39.02%、
款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营运资金,若不能及时收回,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
资金成本和资金使用效率。
(二)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金额分别为
分别为 10.69%、17.40%、18.86%和 14.64%。虽然公司持有的应收承兑汇票均为
银行承兑汇票,并且承兑人主要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到
期不兑付的可能性较低,但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会占用公司资金,降低公司的资产
运用效率,若到期无法兑付,还将影响到公司的现金流量,增加流动资金压力,
造成经济损失。
(三)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6,395.61 万元、5,773.72 万元、
和 28.57%。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虽然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库存管理模式,严格制定与执行采购和生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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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无法继续执行订单,可能导致公司存货
的可变现净值降低,进而带来存货减值的风险。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号 GR201737000229),有效期三年;2020 年 12 月 8 日,烟台鑫泰再次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037004616),有效期三年。烟台鑫泰 2019
年度至 2022 年 1-6 月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 15%的税率计算缴纳。报告期各期,
烟台鑫泰因高新技术企业而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分别为 30.59 万元、231.07 万
元、352.40 万元和 206.92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42%、2.18%、
如果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烟台鑫泰不再符合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使得烟台鑫泰不能继续享受 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公司
的所得税费用将有所上升,盈利水平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的重要保障,公司通过建立和完善
激励机制、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等方式,增强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
感。尽管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保持核心人员稳定,但随着汽车内饰件产品市场竞
争加剧,研发创新的重要性逐步凸显,行业内企业对技术人员的争夺也越加激烈。
若未来公司薪酬晋升制度或激励机制无法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将造成核心技术
人员的流失,或无法吸引足够优秀的技术人员,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六、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自主技术研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 52 项专利。公司
建立了专业且高效的研发体系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仍不能排除与竞争对手产
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亦不能排除公司的知识产权被侵权的风险,此类知识产
权争端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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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及主承销商在股票发行过程中将积极推进投资者推介工作,扩大与投资
者接触范围,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紧密跟踪投资者动态。但投资者认购公司股票
主要基于对公司市场环境、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心理预期等综合因素的考虑判断。
若公司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不能获得投资者的认同,则可能存在本次发行认购
不足的风险,从而导致本次发行中止。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二期)”、
“年产 675 万 m2 高档针刺材料和 15,000 吨 BCF 纱线建设项目(二期)”、
“研发
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
主营业务进行,旨在扩大公司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是公司
依据未来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作出的战略性安排,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已基于对未来汽车内饰件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
变化、产业政策变化的判断以及公司具备的关键要素等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
行性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分析论证。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
周期,具体实施时,建设计划和实施过程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技术升级、
人才储备不足、项目管理不善等因素而增加不确定性,可能导致项目实施效果不
如预期,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资金实力将大幅增强,同时公
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
定的时间周期,且短期内产生的效益难以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相匹配。因此,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本次发行后摊薄即期每股收益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规模较本次发行前将出现较大增长。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的提
高。但是,若未来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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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十一、前瞻性陈述可能不准确的风险
公司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列载有若干前瞻性陈述,涉及未来发展规划、业务
发展目标、盈利能力等方面的预期或相关的讨论。该等预期或讨论所依据的假设
系公司基于审慎、合理的判断而作出,但亦提醒投资者注意,该等预期或讨论涉
及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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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各方当事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人
人
山 东坤 泰新 山东省烟台市福
发行人 材 料科 技股 山区白云山路 75 0535-6362388 0535-6362388 王翔宇
份有限公司 号
深圳市红岭中路
保荐人(主 国 信证 券股 1012 号国信证券 陈敬涛
承销商) 份有限公司 大厦十六层至二 傅国东
十六层
北京市东城区东
直门南大街1号北
律师事务 北 京植 德律 黄彦宇
京来福士中心办 010-56500900 010-56500999
所 师事务所 戴林璇
公楼5层01、02、
容 诚会 计师 北京市西城区阜
纪玉红
会计师事 事 务所 (特 成门外大街 22 号
务所 殊 普 通 合 1 幢外经贸大厦
赵海蕊
伙) 901-22 至 901-26
中 国证 券登 深圳市福田区深
股票登记 记 结算 有限 南大道 2012 号深
机构 责 任公 司深 圳证券交易所广
圳分公司 场 22-28 楼
拟上市证 深 圳证 券交 深圳市福田区深
券交易所 易所 南大道 2012 号
二、发行时间安排
初步询价日期 2023 年 2 月 1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3 年 2 月 6 日
申购日期 2023 年 2 月 7 日
缴款日期 2023 年 2 月 9 日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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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
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二、文件查阅地址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白云山路 75 号
联系人:王翔宇
电话:0535-6362388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 105 号凯喜雅大厦 5 层
电话:0571-85115307
联系人:陈敬涛、傅国东、唐帅、平文馨、林静楠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