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 关于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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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了
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
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
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现将其主要内容及相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 激励计划拟采取的形式及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 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 1,170 万股,
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41,286.43 万股的 2.83%。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任何一名激励对
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0%。
  三.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范围原则上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
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含外籍员工)。不包含公司的董事、
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具体激励对象人数、激励规模、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等事项待
公司充分研究讨论后,在后续的激励计划草案中予以明确。
  四. 激励计划尚需履行的程序及存在的不确定性
  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就拟激励对象人数、拟激励对
象参与意愿、激励规模等事项与相关各方充分讨论沟通。鉴于此,本次筹划的
激励计划事项最终是否能顺利形成激励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尽快就激
励计划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研究,推进相关工作进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相关沟通事项尚未完成,具体的方案和细节仍需进一步研究讨论,且
需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激励计
划能否付诸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 预计披露激励计划草案的时间
  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在未来不超过 3 个月内,正式披露此次激
励计划草案。公司将尽快就激励计划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进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六. 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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